经纪机构行为的规范,是净化租赁市场环境的关键一环。在住房租赁市场中,经纪机构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部分经纪机构的不规范操作却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条例要求经纪机构发布房源信息前,必须核对并记录委托人的身份信息、住房权属信息,实地查看房源并与委托人签订经纪服务合同,同时编制住房状况说明书。这一系列规定,从源头上杜绝了虚假房源信息的传播,让租客避免了因信息不实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和时间浪费。
通过技术创新,信泰(石狮)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一体化的针织鞋面上基本看不到拼接点。在该公司5G智慧车间,全自动针织横机满产运行。“新投用的经编生产线,一台经编机一天24小时可以生产鞋面网布300公斤以上,比传统机台的产能提升一倍。”该公司总经理蔡文榜告诉记者,该公司实现了数字化生产,机器自动拉纱线成布,一名工人能够同时管理5台机器。
随后,山地搜救技术比赛在华山景区瓮峪骡马古道陆续展开。比赛模拟了“人员失联”的真实警情,要求各队伍在网络信号差、地形复杂的山区环境中,综合运用救援方案制定、目标搜索、野外导航、地形识别、伤员包扎与转运等多项技能完成搜救任务。比赛线路全长约12公里(往返),海拔高差446米,最低海拔812米,最高海拔1258米,全面考验了救援队员的体能、技能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一,台内务问题难解。近期“在野”党主导的台立法机构改革行动,造成“朝野”关系紧张、立法机构议事冲突频传;台行政机构提复议案让行政和立法冲突浮上台面,政党纷纷走上街头诉诸群众,政局动荡、人心不安。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五建公司与混凝土公司之间的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系在混凝土公司与江某公司实施横向垄断协议期间签订并依约履行完毕,并非在正常、公平市场竞争条件下签订和履行,五建公司承受的商砼单价上涨,正是混凝土公司实施垄断协议的结果,可以合理推定五建公司因混凝土公司实施垄断协议受到损失。关于赔偿损失数额,本案难以获得相关市场中商砼的市场竞争价格或者可替代商品的市场竞争价格,同时也没有证据显示在被诉横向垄断协议行为实施前或实施后混凝土公司存在与交易相对方通过自由市场竞争而形成的商砼价格。混凝土公司与五建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商砼价格均属混凝土公司实施横向垄断协议的“固定价格”,鉴于五建公司仅就补充协议与购销合同约定的商砼单价差额主张损失,一审法院认定混凝土公司被诉横向垄断行为给五建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至少不低于以补充协议与购销合同约定的商砼单价差值90元/立方米乘以五建公司采购商砼总量5192.5立方米得到的价差总额即467325元,并无不当。混凝土公司主张商砼价格上涨全部或者部分系原材料成本上涨等非垄断因素所致,应举证证明该非垄断因素存在,或垄断因素与非垄断因素同时存在,并合理区分垄断因素与非垄断因素对该交易价格的影响程度,否则其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混凝土公司未对此进行举证,亦未区分说明垄断因素与非垄断因素的影响程度,一审法院以交易商品单价上涨幅度计算被诉横向垄断行为给五建公司造成的损失,亦无不当。故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某行政审批局、某市大数据中心在该市共享电单车领域设定特许经营权并将之授予某市交某智慧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交某公司),实际上是设定和授予共享电单车特许经营权,构成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限定交易,缺乏合法性和合理性,且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鉴于某行政审批局在该市共享电单车领域设定特许经营权,缺乏法律依据,超越职权范围,且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撤销被诉行为会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被诉行政行为应予撤销。故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撤销在某市共享电单车领域设定特许经营权并将之授予交某公司的行政行为。
哪怕我们一生也未能如愿达致“教育家”的高度,也要矢志不渝弘扬“教育家精神”,在“小老师”的岗位坚守“大先生”的担当。(作者为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师)
“工作日‘996’专注看盘,周末就和朋友一起爬山、捡菌子、泡温泉,早晚还能到洱海边散步——这样的生活,来了就不想走。”来自福建的交易员旷良文10日接受采访时称,原计划只在大理才村短住一个月,如今七个月已过,仍不打算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