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彰显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的鲜明立场。人民法院在审理危害校园食品安全,特别是涉及中小学生等未成年人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时,始终坚决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此次发布的案例中,颜某诉某超市产品责任纠纷案,涉案超市销售过期食品货值金额4元,法院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判处其1000元惩罚性赔偿金;某农业公司诉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法院判决支持行政机关在校园食品供应领域贯彻落实最严格的监管要求,防止企业规避对校园食品安全的保障义务;侯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因滥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造成学生集体严重食物中毒,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罗某销售伪劣产品案,法院在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刑罚的同时,追缴其全部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十万元罚金,有力震慑违法犯罪。
“随着四个圈资源不断扩大,可推动教育资源从‘单一供给’向‘多元融合’转变。”中国教师研修网相关负责人赵战术介绍,首都教育新地图平台通过汇聚学校、场馆 (单位),利用知识图谱技术融合多模态数据,实现学校、校外机构 (单位) 等各类教育资源的时空属性与语义关联建模,“平台可精准捕捉用户的个性化学习和兴趣偏好, 通过AI技术智能推荐教育资源实现‘千人千面+千人千时’的精准推送,解决当前区域教育‘低效匹配’与‘价值衰减 ’的双重困境。”
去年,民航局、国家发改委联合发文《关于推进国际航空枢纽建设的指导意见》,画出国际航空枢纽的蓝图,提出“3+7+N”国际航空枢纽功能体系。
2017年8月,被告人施某受委托作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人员,负责学生营养餐食材的采购、制作、发放及营养餐费用报账等工作。2020年3月至2021年7月,施某以鸡腿价格上涨为由,未按规定向县教育局请示汇报,仅与某小学校领导商量后即变更营养餐食材,授意某肉类经销部负责人袁某(另案处理)以鸡翅根代替鸡腿向某小学供应。袁某按照施某的要求,以供应鸡腿的名义虚开发票报账获取专项资金54.7万余元,扣除实际供应货款19.2万余元和施某自行采购花费的5.1万余元,剩余30.3万余元被施某非法占为己有。
法官在此提醒,在日常消费过程中,广大群众应理性维权,做到知假、辨假但不买假,如遇到制假售假行为,应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反映解决问题,同时需要兼顾诚信原则,切勿滥用权利。商家也应合法合规经营,切实履行产品质量审查责任,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法治化营商环境。
这批典型案例涵盖刑事、民事、行政三类案件,涵盖了从校外到校内,从食材供应商、供餐饭店到食堂经营者再到监管主体,从食品标签、保质期到伪劣食材、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不同领域、不同主体、不同类型的涉校园食品安全案件。
8件典型案例包括常见伤害类案件类型,涉及审查内容多元。比如,案例一王某某故意伤害案,依据被害人损伤形态特征注重区分新伤与陈旧伤,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案例二周某某故意伤害案,对存在问题的鉴定意见启动重新鉴定,确保鉴定意见的科学性、准确性。案例三孔某某故意杀人案,通过对视听资料、鉴定意见等技术性证据的实质审查,还原零口供案件事实,认定主观故意。案例四刘某甲故意伤害案,体现了在诱骗、胁迫他人长期服用药物致伤案件中,对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的重要性。案例五伍某某故意伤害案,对于多人致伤案件,通过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有效开展成伤机制鉴定,厘清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