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中国并未采取集中清缴清欠税收等行动,但随着税收大数据广泛应用,网状、系统性税收风险分析取代了此前个人经验点对点分析,税收征管力度事实上在不断强化,税收征收率在不断提高。以前企业偷漏税可能不容易被发现,但近些年通过税收大数据,税务部门会收到企业风险提示,并跟企业确认,不少企业需要依法补缴税款。
实名签订合同并备案的要求,为租赁关系加上了一把安全锁。过去,由于租赁合同签订不规范、备案不及时,导致一些纠纷发生后,双方权益难以得到有效认定和保护。现在,出租人与承租人必须实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并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向房产管理部门完成备案。这一举措使得租赁关系更加透明、可追溯,一旦出现问题,相关部门能够迅速介入,依据备案信息进行公正处理,有效减少了因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纠纷,保障了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记者今天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发布《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指标》(GB/T 46278-2025)国家标准,推动评价信息有序共享和高效利用,助力个体工商户信用融资。标准规定了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指标建立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内容及指标设置,适用于开展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活动。
【基本案情】2021年11月,湖北三某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三某新材料公司,需方)与湖北鑫某化工有限公司(简称鑫某化工公司,供方)签订购销合同,约定鑫某化工公司向三某新材料公司供应甲醛。其中第八条“竞业条款”为:“供方应对需方客户企业进行保密处理,不得出现串货现象,当供方或其代理在不知情下进入需方下游企业,限令供方在7个工作日内停止供货……”。购销合同签订后,鑫某化工公司与某节能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与框架协议,约定鑫某化工公司向某节能公司供应甲醛。三某新材料公司认为,鑫某化工公司利用向三某新材料公司的客户送货的便利条件,与三某新材料公司的客户直接交易,违反“竞业条款”,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鑫某化工公司向三某新材料公司支付管理费50万元。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购销合同第八条属于保护客户信息的条款,并非分割市场、限制竞争的垄断条款,也无显失公平,应认定合法有效;在案事实不足以认定鑫某化工公司利用了三某新材料公司客户信息,鑫某化工公司不构成违约。据此驳回三某新材料公司的诉请。三某新材料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王一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一新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黑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9月9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工信部部长李乐成用六个“更加”概括“十四五”以来新型工业化走深走实、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压舱石”作用更加凸显、创新动能更加澎湃、产业结构更加优化、数智化应用更加普及、产业基础更加牢固、专精特新“金字招牌”更加闪亮。“十四五”期间,中国工业发展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迈进,攀高向优、“新”潮澎湃。
【基本案情】黄某化工药业有限公司(简称黄某公司)与案外人苏州优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优某公司)、江苏嘉某制药有限公司(简称嘉某公司,上述三家公司统称涉案三家公司)系被诉垄断行为发生时我国境内仅有的实际生产原料药樟脑的三家企业,其中黄某公司、优某公司生产合成樟脑,嘉某公司生产天然樟脑。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接到涉嫌垄断的举报线索后,对涉案三家公司及相关企业展开调查,并于2021年5月3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涉案三家公司达成并实施了横向垄断协议,责令黄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5%的罚款。黄某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复议后予以维持。黄某公司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一审法院判决驳回黄某公司的诉讼请求。黄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