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作为网络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表面上提供明星“周边物品”及服务,实际上变相为明星艺人打榜筹集资金,引导未成年人进行应援消费,对于合同无效存在主要过错,应当对其损失承担主要责任;小童的监护人,未能按照民法典规定妥善履行监护职责,亦未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履行家庭保护义务和有效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职责,致使原告用手机从其近亲属账户内转出大额金钱,多次用于上述非理性消费,故对于合同无效产生的损失也存在一定过错。结合双方的过错情形,法院酌定被告返还原告4.36万余元。
“十四五”以来,中央企业资产总额从不到70万亿元增长到超过90万亿元,利润总额从1.9万亿元增长到2.6万亿元,营业收入利润率从6.2%提升到6.7%,全员劳动生产率每人每年从59.4万元增长到81.7万元……
这些产品之所以能持续打动消费者,正是因为它们超越了“元素堆砌”的初级阶段,转而成为“情绪的载体”,帮助用户实现文化认同、自我表达与情感慰藉。
对于这些特殊的老人,强行锻炼会招致反抗,必须使用“巧劲儿”。养老院二楼住着一位认知障碍严重的胡奶奶,整天卧床无法交流,更别提做康复训练了。通过和她女儿沟通,汪唯一得知老人从前特别爱猫,家里曾养过七只。于是,每到康复训练时,汪唯一就特地找来猫咪玩具,并在手机上播放猫叫声,以吸引老人的注意力。她还发现老人特别喜欢吃东西,她就特地用老人爱吃的食物去吸引她,让她配合做一些伸胳膊的康复动作。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消费时仅14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上述消费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等情况不相适应,并未得到其法定代理人(小童母亲)的同意或者追认,案涉合同欠缺民事行为能力要件。2021年8月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饭圈”乱象治理的通知》明确要求“严禁未成年人打赏、应援消费等活动”,被告放任小童参与集资打榜,既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违背公序良俗,法院依法认定原、被告之间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
其中,作为相城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85后”张亥秋体验的是外卖员一职。两周外卖骑手生活后,张亥秋写下了4000多字的心得体会。他在体验日记中写道,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好多社区的“暖蜂驿站”并没有派上用场。
由此可见,最终落在实处的“不抵抗主义”当时在邵元冲等国民党要员的内心中、在一般民众的观感里乃至于在后来的历史叙述中自然是十分负面的,但是,就外交与宣传层面而言,既然“不抵抗主义”的后果一时已难以逆转,当时在字面上强调中国方面持“不抵抗主义”,也并非没有道理。9月28日,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部长王正廷即因此事受到了国民政府监察院几名委员的弹劾,他们称:“王正廷未加调查,竟自认日军与华军冲突,授日人以口实,实属丧心病狂,卖国媚外。”而在此前,邵元冲即向蒋介石进言要求撤换王正廷。
在一个月时间里,方青桥跑了上百单外卖,手机里存下37条与骑手的聊天记录、21张街头照片、16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回到办公室,他重新审视“新就业群体关爱方案”,发出感叹,“这100单让我明白,政策的温度不该只停留在纸面上。只有真正经历过他们的经历,焦虑过他们的焦虑,才能制定出真正有温度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