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招投标”的监管,坚决遏制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破坏公平竞争的行为,对于促进民营经济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对“招投标”的监管必须严格限定在法治框架内,涉企行政执法更要恪守合法、适当原则,坚决杜绝以“监管”之名行“乱处罚”之实。该案中,行政复议机构明确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相互串通投标的适用范围,通过厘清“前期注册行为”与“具体投标行为”的法律性质差异,有效避免了行政机关对法律条款的扩大化适用,依法纠正了行政机关执法偏差,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行政复议机构通过“个案监督+类案规范”的模式,推动20余件同类案件的妥善解决,避免了不当行政执法对营商环境的持续性损害,实现了类案规范的监督效果。
“人体内雌激素的作用是‘双向调节’,并非简单的‘补充’。”苗苗说,对于激素水平正常的人,盲目“养雌”可能干扰自身内分泌平衡,导致月经紊乱等问题。此外,有些商家可能为了追求产品效果,非法添加雌激素药物,对消费者而言是一个很大的安全隐患。“我们不能把一些更年期症状或者妇科疾病误认为是简单的‘雌激素不足’而通过‘养雌’来应对,这往往会掩盖真实病情。”
但随着税收征管能力不断强化,税收征收率不断提高,企业实际税负正在逐步接近名义税负,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企业痛感会更明显,一些企业如果不能承担可能会选择停业,这不仅影响就业,更会对宏观经济运行带来负面影响。
别看它其貌不扬、外表朴实,却以扎实的用料和独特的风味赢得了顾客的青睐。货架上首批产品短短数小时就已售出过半,不少顾客成盒购买,直言“它是靠实力说话的好味道”!
城市公园是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活动的重要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十二条规定,无障碍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对于尚未竣工验收但已向公众开放的建设项目无障碍设施缺失问题,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推动行政机关及时整改。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行政机关在审理阶段依法履职并全部实现诉讼请求,但对于违法情形持续时间较长等确有必要确认违法的,检察机关可以变更诉讼请求,由法院判决确认违法。
作为客流密集的大型港口客运站,无障碍设施是否规范,密切关系到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的出行安全和便利。检察机关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职,依据地方性法规推动已建港口无障碍设施升级改造和系统治理。在办案中加强多方协作配合,向残联组织、无障碍环境领域专家及“益心为公”志愿者借智借力,切实提升办案精准性、规范性,以高质效履职保障特定群体交通出行便捷安全,实现从“岸上”到“水上”的“无碍通行”,提升国际航运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
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为被诉协议是否属于行政协议、应否履行以及某市人民政府不履行该协议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某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及其与某客运集团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可以认定某市人民政府为实现公共管理目的,与某客运集团公司达成的进行两城城际公交化改造相关协议系行政协议。某市人民政府的协议义务可具体化为与毗邻城市协商开通两市之间的公交客运线路。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某市人民政府以取得城市公共汽(电)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作为开通城际公交线路的条件。根据交通运输部《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七十条规定,毗邻城市开通公交线路由相关城市人民政府协商确定,此外并无其他法定限制条件,某市人民政府的行为属于在履行行政协议过程中不当增设限制条件。故在某客运集团公司履行协议相关义务并已实际投入的情况下,某市人民政府应当履行协议约定义务,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