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在她看来,友谊的流失并不能完全归因于利益冲突,更是人生轨迹分化的必然结果。“不是像电影《小时代》那样充满戏剧性的决裂,而是大家走着走着就发现方向不同了。”当有人步入婚姻,有人为人父母,有人继续学术深造,曾经的陪伴者便自然淡出。面对这种渐行渐远的关系,索菲亚已学会把不舍与遗憾转化为感激:“感激她曾在那段旅程中出现。”
最高法介绍,此次发布的5件典型案例,涉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固定商品价格及分割销售市场的横向垄断行为,以及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等重要法律问题,涵盖交通、建材、原料药、化工等民生行业。这些案例主要体现出以下特点: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天然樟脑与合成樟脑在用途、质量检测、销售渠道等方面基本相同,对于下游成品药生产企业而言两者可以无差别替代,需求替代性强,涉案三家公司系在国内原料药樟脑市场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优某公司停止生产原料药樟脑后,委托黄某公司为其生产工业级合成樟脑,并约定优某公司协助黄某公司开拓原料药樟脑市场,扩大市场占有率,双方还将工业级合成樟脑的委托加工条件与原料药樟脑的市场价格挂钩,可以认定黄某公司与优某公司达成并实施了分割销售市场、固定商品价格的横向垄断协议。此外,涉案三家公司还通过会面、微信、电话等行为,将彼此协商的价格作为向成品药生产企业的报价基础,使下游企业接受经过协商干预的价格,可以认定涉案三家公司达成并实施了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横向垄断协议。黄某公司、优某公司实施分割销售市场、固定商品价格的行为与涉案三家公司实施价格协同行为存在重叠,消除价格竞争的反竞争效果叠加,严重损害下游成品药生产企业及终端消费者的利益。黄某公司从垄断行为中受益明显,且在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过程中,黄某公司曾多次出现拖延调查程序和不真实陈述的情况,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5%的罚款,在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幅度范围内,罚款比例与黄某公司实施的垄断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以及配合调查情况等裁量因素相适应,符合过罚相当原则。被诉行政处罚决定、被诉行政复议决定对黄某公司达成并实施垄断行为的认定并无不当,确定的罚款比例合法适当。故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陪拍服务以及“搭子”社交模式的兴起,也不可避免地引出了一个追问:这种以需求或兴趣为导向的轻社交纽带,是否正在重塑当代年轻人的友谊观?
在城市化进程加速推进的当下,住房租赁市场日益庞大,然而,长期以来,这一市场却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租客权益屡屡受损,房东与租客之间的纠纷频发。作为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住房租赁的行政法规,《住房租赁条例》即将施行给住房租赁市场的规范发展带来了新曙光,为租客权益撑起了法治保护伞。
出生于台湾桃园的高嘉骏,早年与中医交集不多,成长环境中也鲜有中医元素。后来,一次生病看中医的经历,改变了他对中医的模糊印象,并在他心中种下了学习中医的种子。
【典型意义】本案是横向垄断协议损害赔偿典型案件。本案裁判明确了在横向垄断协议实施期间与垄断协议实施者签订合同的经营者的损失推定,同时明确了横向垄断协议实施者主张价格上涨存在非垄断因素时的举证责任及法律后果,减轻了横向垄断协议纠纷中原告的举证负担和证明难度,对切实维护垄断行为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