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审法院判决驳回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请求,某房地产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认为,依法征收集体土地并支付补偿费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法定义务。某房地产公司系在集体土地经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通过公开“招拍挂”方式取得案涉国有土地使用权。因征收补偿争议未能妥善解决,某市人民政府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同意某房地产公司与被征地群众签订增加补偿费用的调解协议。某房地产公司依约履行调解协议后,某市人民政府未能履行其承诺的另行协议出让40亩土地及对某房地产公司案涉损失给予容积率、配套费等优惠或补偿的行政允诺。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机关应当守信践诺,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撤销一、二审判决,根据案涉损失形成的背景、原因、双方责任大小并结合案涉房地产项目的利润等因素,判令某市人民政府、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某房地产公司支付841万余元,逾期支付的自逾期支付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相应贷款利率计付利息。
武汉致力于通过城市治理提升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城市治理效能层面,武汉打造了智慧燃气、智慧排涝、桥隧安全等一批多跨融合的应用场景,燃气安全事故率下降60%,交通拥堵指数降低15%,市民政务服务满意度提升至98%。
第二,“进”的态势持续巩固。首先是有效投资进一步扩大。2021-2024年,中央企业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9万亿,年均增速达到6.3%;去年四季度以来,国资委以市场化方式发行稳增长扩投资专项债,拟发行总规模达到5000亿元,有力促进了“两重”“两新”项目投资,带动效应比较明显。同时,上市公司质量进一步提高,国资委研究采取一系列举措,推动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持续改善市场表现,一批“硬科技”企业成功登陆科创板,长江电力、中航成飞等标志性重组项目顺利实施,投资者回报水平持续提高;截至目前,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市值超过22万亿,较“十三五”末增长了近50%,“十四五”以来,累计实施现金分红2.5万亿元,成为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的重要力量。
行政复议机构审查认为,该批案件的争议焦点是被申请人在作出撤回资质决定前,是否依法履行了送达义务,是否充分保障了企业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经审理,行政复议机构认为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已向案涉企业有效送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等文书,导致企业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未得到充分保障,进而错失整改机会,因此相关撤回资质决定存在重大程序违法,依法应予撤销。为高效化解行政争议,一方面,行政复议机构通过听取意见、案件调查等程序,组织被申请人与案涉企业面对面沟通交流,向企业释明资质标准条件及行业管理政策,同时全面了解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与实际困难,指导企业对照整改要求规范经营行为。另一方面,行政复议机构向被申请人发送行政复议风险提示函和意见书,推动其针对撤回许可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启动行政行为自我纠正程序,撤销了撤回行政许可决定;同时指导被申请人对当前涉企资质许可审批和动态监管工作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推动建成覆盖全省的行政审批咨询服务热线矩阵,分类编制涉企资质申报指引手册,从源头上规范涉企许可行为并便利企业申领许可。最终,103家企业主动撤回了全部行政复议申请,该批案件实现实质性化解。
“之前看了一款电动车,准备开学之后买,今天去看发现涨价了,比之前贵了300。”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落地已有两周,有网友反映,“旧国标”车的价格不降反增。
行政复议机构审查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为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适当。行政复议机构赴现场实地核查,召开案件协调会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经调查核实,申请人确实存在上述三项违法行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被申请人依法应当予以处罚。但行政复议机构调查中发现,申请人系初次违法,被查处后积极配合整改。被申请人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未充分考量上述裁量因素,未能充分体现行政处罚的适当性。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行政复议机构依法组织调解。经过多轮释法明理、沟通协调,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一致意见。行政复议机关制发了行政复议调解书,对申请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从罚款3万元调整至2万元,同时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4年12月25日施行),对申请人利用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行为不予处罚,实现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强”主要是体现在创新实力明显增强。“十四五”以来,中央企业持续加大投入力度,有效汇聚内外部创新资源,科技创新的“硬实力”明显提升。从研发投入看,中央企业研发经费年均增长6.5%,已经连续三年每年投入超过1万亿元,去年达到1.1万亿元。其中,基础研究投入占比是8.8%,这样去年就有接近1000亿元投入了基础研究。从科研平台看,累计建设了国家级研发平台474个,打造了国家技术创新中心8个,中央企业牵头的全国重点实验室有91个实现重组入列,这占全国的1/6。从科技人才看,中央企业拥有研发人员144万人、占全国的1/5,中央企业还拥有两院院士219名,人才支撑更加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