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机构审查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为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适当。行政复议机构赴现场实地核查,召开案件协调会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经调查核实,申请人确实存在上述三项违法行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被申请人依法应当予以处罚。但行政复议机构调查中发现,申请人系初次违法,被查处后积极配合整改。被申请人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未充分考量上述裁量因素,未能充分体现行政处罚的适当性。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行政复议机构依法组织调解。经过多轮释法明理、沟通协调,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一致意见。行政复议机关制发了行政复议调解书,对申请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从罚款3万元调整至2万元,同时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4年12月25日施行),对申请人利用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行为不予处罚,实现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央企业科技创新的沃土结出了累累硕果,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工业软件等领域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集中攻克,嫦娥六号、梦想号、“奋斗者”号、深地一号等一批“大国重器”捷报频传。
除了规范适用对象,指引还聚焦于经济补偿和违约金的合理约定。新规提出了补偿金的“参考标准”,明确月补偿一般不低于离职前平均工资的30%,限制期限超一年的建议不低于50%,并且严禁企业以工资中包含补偿为由拒绝支付。在违约金方面,也要求其金额应与实际可能造成的损失相称,通常不超过补偿总额的五倍。这些细化标准增强了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公平性,防止企业利用优势地位逼迫劳动者接受不合理的条款。
据《以色列时报》报道,以色列国防军16日称,已在加沙城开展大规模地面攻势,开始摧毁城内的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基础设施。以总理内塔尼亚胡当天证实,以军“已开始在加沙城开展密集行动”。
第三,注重行动导向。联大授权工作组就改进授权制定、执行和审查,确定原则和后续行动。原则不能脱离行动,只有将原则具象化,形成可操作的行动举措,才能真正落地,取得实效。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张玉卓在会上表示,“十四五”以来,中央企业累计上交税费超过10万亿元,向社保基金划转国有股权1.2万亿元,有效保障煤电油气等基础产品供给和通信、航空等基础网络运营;同时,主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积极承担川藏铁路、深中通道等基础工程,围绕共建“一带一路”开展境外投资合作项目超过6000个;面对地震、台风、洪涝等重大自然灾害,中央企业都是以最快速度集结力量,“哪里有困难、哪里就有央企党员挺身而出”,“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央企队伍冲锋在前”,在关键时刻发挥了关键作用。
“十四五”以来,吉林省新型能源体系加速构建,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吉林省西部风光资源丰富,如今,这里正加快成为全省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新高地。在洮南,风电耦合生物质绿色甲醇项目不久前投产,首期示范项目年产5万吨绿色甲醇,可作为绿色燃料用于国际航运。在大安,今年投产的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在解决绿电消纳的同时,生产的绿色合成氨还能应用在化工、交通、电力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