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向斌称,这次在仲裁法修订过程中增加了特别仲裁制度,是这次修法中的一大亮点,也备受社会关注。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要增强我国仲裁制度的包容性。目前在国际上对于仲裁案件的管理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由仲裁机构管理案件,称为机构仲裁。另一种模式是由当事人选择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以后直接管理案件,一般称之为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相比,临时仲裁更加的灵活、便捷,也更加的经济,世界上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是采用两种模式并行的做法。
“全球投资者对中国资产的兴趣明显增加。”富达国际投资组合经理表示,当前对中国资产的重估主要由基本面改善所驱动,投资者的信心可能会进一步增强。
杨向斌指出,二是要增强特别仲裁的规范性,我国的仲裁起步相对较晚,当事人在运用仲裁解决纠纷的能力,包括意识总体上有所欠缺,所以与机构仲裁这种传统模式相比,开展特别仲裁需要进行相应的探索和实践。从2016年开始,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陆续在有关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了特别仲裁的试点,上海、海南等地方也通过地方立法对该项制度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这些试点都为这次立法中特别仲裁制度构建了实践的基础。
新修订的仲裁法共8章96条,比修订前增加了16条,明确了仲裁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从完善涉外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推进中国特色仲裁制度创新等方面作出一系列制度性安排。这次仲裁法修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仲裁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仲裁发展实际,着力健全完善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融通的仲裁法律制度,对于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妥善化解经济纠纷,服务国家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最近两起企业补税事件引起市场关注。一是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被要求补税8500万元,因这笔税款被追溯至1994年,使得税务“倒查30年”成为舆论焦点。二是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月份收到当地税务要求补税5亿元的通知,最近企业宣布停产。上述两起事件,引起了一些企业人士的担忧。这些担忧包括是否存在全国性查税,不少企业担忧如果倒查多年需要补税,这对于经营困难的当下无疑是“雪上加霜”。跟多位省级、市级税务人士交流得知,目前并没有全国性查税部署。一些地方根据当地税收大数据风险提示等对个别企业查税,是日常工作,也是税务部门正常履职。毕竟税务部门主要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发现偷逃税、少缴税行为,理应依法制止,否则就是渎职。(第一财经)
据统计,过去10年我国心衰患病率增加了50%,心衰患者超过1200万人,每年新发病例约300万,而且再住院率居高不下,医疗负担重。
滇中引水工程是我国在建规模最大的引调水工程,途经丽江、大理、楚雄、昆明、玉溪、红河,线路全长664.326公里,其中引水隧洞611公里。建成后年均引水量达34亿立方米,将有效缓解滇中地区缺水问题,惠及沿线1100多万人口。(央视新闻客户端 总台记者 李常明)
“汇聚新的社会阶层合力,首先要加强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思想引领。”张毅直言,作为团结凝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重要平台,上海市新联会聚焦思想引领,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定位,团结带领更多新的社会阶层群体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本职岗位和统战工作中发挥作用,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根本任务共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