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加强调查研究。秘书处授权来自约4000份文件,数量庞大,执行情况错综复杂,会员国难以完全了解具体情况。秘书处要做好功课,在秘书长报告建议基础上,总结既往经验教训,提出稳妥操作方案,为工作组顺利完成任务提供支持。
第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举办前夕,来自越南、老挝、缅甸、泰国、菲律宾、柬埔寨、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东盟国家的主流媒体记者16日走进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广西—东盟经开区),了解南宁推进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融合,打造人工智能产业新高地的有关情况。
这是打耳洞后常见的一种并发症,有数据显示,打耳洞后瘢痕疙瘩的发生率将近 2.5%。它的特点是疤痕组织过度生长,并超出原始损伤部位,看起来就是较厚的凸起疤痕。另外,它还有一个形象的俗称,叫做“蟹足肿”。
香港9月17日电 (记者 魏华都)2025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论坛16日在厦门举行。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简称“香港生产力局”)代表团出席论坛,推介香港在推动新型工业化方面的成果与机遇,以及促进国际科技合作方面的独特优势。
行政复议机构审查认为,该案争议焦点在于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先缴纳罚款再办理备案的行为是否合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若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备案,备案机关有权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该案中,申请人虽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申请备案,依法应受行政处罚,但该行政处罚与备案行为分属不同性质,行政处罚的执行并非办理备案的前提条件,被申请人要求其先缴纳罚款再办理备案,属于违法增设了备案条件。在行政复议调解会上,行政复议机构向被申请人释明其“先处罚、后办证”于法无据,被申请人对此表示认同,并承诺在15日内为申请人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人当场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
2024年4月,被申请人上海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对申请人开设的中医诊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多项涉嫌违法的行为:一是该诊所在网络团购平台使用“2022年度某网络团购平台人气品牌”“某市健康免疫力协会会员单位”“服务300+人群”等宣传语,没有相关证据支持;二是店内会员说明中列有“禁止退卡”等规定,限制了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三是店内医疗器械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经核查,被申请人认定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利用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未按规定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据此,被申请人于当年9月5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申请人的三项违法行为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1万元罚款和警告。申请人对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认为被申请人认定事实不清且处罚过重,遂向某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复议机构审查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是申请人与第三人是否构成相互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包括“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但该条款中“办理投标事宜”特指在具体投标项目中实施的专属行为,涵盖领取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材料、踏勘现场、出席开标会等直接参与投标流程的事项。因此,认定串通投标行为需结合投标人是否存在上述某一行为、投标文件内容是否雷同、投标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相关情况综合判断。该案中,两公司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注册行为发生远早于案涉项目启动,该注册属于获取不特定项目投标资格的通用准入程序,既非针对案涉项目的专属行为,也不构成直接办理投标事宜的实质环节,实践中注册信息相同可能系多种原因造成,如公司员工离职后入职其他公司、代理注册等。综上,被申请人仅以双方注册账号留存的联系人相同这一事实便认定串通投标并作出处罚,属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行政复议机关据此依法撤销了案涉《行政处罚决定》。该案办结后,行政复议机构进一步指导被申请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推动被申请人自行纠正与该案情况类似的行政复议案件20余件,使企业避免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案涉企业均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