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的这些伎俩显然已经损害到劳动者权益。轻者如超长试用期的劳动者,不仅只能拿到超低的试用期工资,还总是等不来转正时刻;重者要么导致劳动者工伤待遇难落实,要么让劳动者遭遇退休难等。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某行政审批局、某市大数据中心在该市共享电单车领域设定特许经营权并将之授予某市交某智慧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交某公司),实际上是设定和授予共享电单车特许经营权,构成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限定交易,缺乏合法性和合理性,且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鉴于某行政审批局在该市共享电单车领域设定特许经营权,缺乏法律依据,超越职权范围,且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撤销被诉行为会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被诉行政行为应予撤销。故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撤销在某市共享电单车领域设定特许经营权并将之授予交某公司的行政行为。
在陪拍师芝士看来,因怕麻烦朋友而转向付费,本质上是一种偏向务实的选择。朋友拍照若效果欠佳,碍于情面往往难以指出,容易生出尴尬;而在付费关系中,顾客可以直接提出要求,效率更高。
【基本案情】2021年11月,湖北三某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三某新材料公司,需方)与湖北鑫某化工有限公司(简称鑫某化工公司,供方)签订购销合同,约定鑫某化工公司向三某新材料公司供应甲醛。其中第八条“竞业条款”为:“供方应对需方客户企业进行保密处理,不得出现串货现象,当供方或其代理在不知情下进入需方下游企业,限令供方在7个工作日内停止供货……”。购销合同签订后,鑫某化工公司与某节能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与框架协议,约定鑫某化工公司向某节能公司供应甲醛。三某新材料公司认为,鑫某化工公司利用向三某新材料公司的客户送货的便利条件,与三某新材料公司的客户直接交易,违反“竞业条款”,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鑫某化工公司向三某新材料公司支付管理费50万元。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购销合同第八条属于保护客户信息的条款,并非分割市场、限制竞争的垄断条款,也无显失公平,应认定合法有效;在案事实不足以认定鑫某化工公司利用了三某新材料公司客户信息,鑫某化工公司不构成违约。据此驳回三某新材料公司的诉请。三某新材料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5.“甲醛销售市场”横向垄断协议案【最高人民法院(2024)最高法知民终350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鄂01知民初335号】
做“大先生”要出大力。要出大力,须保持求是创新的躬耕态度。教学、科研、育人,教师的努力,在于不断学习,扎实学识、更新自我。大力气要花在知识迭代和教学求新之上,用先进思想引领自己,用先进科技玩转课堂,用先进方法教育学生。“大先生”总能跟上时代,他们边奔跑边学习,深知知行合一才能出奇迹。
警惕线上线下串联的信息陷阱。不法分子常以“免费送礼品”“听健康讲座领保健品”等名义骗取身份证信息。警方呼吁,对无正当理由索要身份证信息的行为应坚决拒绝。同时,加强对老人、儿童的安全教育,提升防范意识。
近十年来,乌城小学教学质量逐年上升,在当地统考综合评比中连续名列前茅。2013年,方根水被评为全县(未撤县设区)“优秀教师”;2016年,乌城小学荣获南昌市新建区教体局“教育教学质量优胜单位”称号;前不久,方根水还荣获2025第二季度“南昌好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