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五建公司与混凝土公司之间的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系在混凝土公司与江某公司实施横向垄断协议期间签订并依约履行完毕,并非在正常、公平市场竞争条件下签订和履行,五建公司承受的商砼单价上涨,正是混凝土公司实施垄断协议的结果,可以合理推定五建公司因混凝土公司实施垄断协议受到损失。关于赔偿损失数额,本案难以获得相关市场中商砼的市场竞争价格或者可替代商品的市场竞争价格,同时也没有证据显示在被诉横向垄断协议行为实施前或实施后混凝土公司存在与交易相对方通过自由市场竞争而形成的商砼价格。混凝土公司与五建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商砼价格均属混凝土公司实施横向垄断协议的“固定价格”,鉴于五建公司仅就补充协议与购销合同约定的商砼单价差额主张损失,一审法院认定混凝土公司被诉横向垄断行为给五建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至少不低于以补充协议与购销合同约定的商砼单价差值90元/立方米乘以五建公司采购商砼总量5192.5立方米得到的价差总额即467325元,并无不当。混凝土公司主张商砼价格上涨全部或者部分系原材料成本上涨等非垄断因素所致,应举证证明该非垄断因素存在,或垄断因素与非垄断因素同时存在,并合理区分垄断因素与非垄断因素对该交易价格的影响程度,否则其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混凝土公司未对此进行举证,亦未区分说明垄断因素与非垄断因素的影响程度,一审法院以交易商品单价上涨幅度计算被诉横向垄断行为给五建公司造成的损失,亦无不当。故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莆田就为国际知名品牌代工,众多国际品牌从莆田走向全球。出台产业规划、以市场为导向即时研发、引进智能生产线……从单纯比拼产能规模,转向深耕技术突围,“莆田鞋”的标签正在被重新书写。
【基本案情】杭州青某公司(简称青某公司)系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提供商,其以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简称某行政审批局)、某市大数据中心在该市违法设定并实施共享电单车特许经营,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一审法院判决驳回青某公司诉讼请求。青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做“大先生”要启大智。要启大智,必遵循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要因材施教就必须以学生为中心,去了解每个学生的真实特点,根据个体差异激发学生的潜能,发现其个性特点、禀赋。“教育从来不是结果,而是生命展开的过程”。“大先生”的大智慧在于能在马群中识出千里马,能在取经路上感化孙悟空,他们拥有大智慧,更善于分享智慧。
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这些不再是遥远的概念,而是正在改变工业生产方式的现实力量。全国“5G+工业互联网”建设项目超过2万个,“无人矿山”“黑灯工厂”“智慧港口”等新模式、新业态逐步壮大。我国已建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超过340个。这些数字背后是工业生产效率的质变提升。数字化、智能化不再是可选项,而是新型工业化的必由之路。
当“选手”成为“买手”,当“看客”成为“游客”,“跟着赛事去旅行”便水到渠成,演变为一种新的社会风尚。要持续释放体育赛事的消费带动效应,就必须顺势而为,打通制约文体旅融合的堵点、痛点,在延伸产业链、提升服务体验上下功夫,真正实现“赛后留人”和“赛后留客”,将赛事热度转化为持续的经济活力。
随着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深入全疆,新疆已连续3年在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取得优秀等次,“绿色”正成为新疆高质量发展的亮丽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