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将西宁机场三期扩建工程视为深度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工程;甘肃认为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工程是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的有力注脚;西安和乌鲁木齐都表示,咸阳机场、天山机场的改扩建工程,能助力西安、乌鲁木齐打造“一带一路”核心枢纽。
秉持“同球共济”理念,坚持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中国携手各方践行四大全球倡议,走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人间正道。
【基本案情】沈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某集团)及其子公司沈阳透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透某公司)起诉称:两公司拥有离心压缩机设计、制造核心技术(包括叶轮模型基本级数据和选型软件)。沈阳斯某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某公司)及其子公司沈阳斯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某机械公司,统称两斯某公司)是孙某良、印某洋、吴某坡(统称三自然人)参与设立并控制的企业,共同实施了计算机软件侵权和技术秘密侵权行为。一审法院认为,两斯某公司实施了侵害“叶轮模型基本级数据”技术秘密行为,判决两斯某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2500万元(含维权合理开支)。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查明,根据沈某集团、透某公司的举证和从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调取的证据,足以证明在两斯某公司成立之后的2008年至2011年期间,两斯某公司即以不正当手段实际获取了沈某集团、透某公司的离心压缩机设计制造图纸以及涉案软件和相关基本级数据,设计、制造了多台被诉侵权产品。当时,两斯某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对两斯某公司商业秘密侵权行为予以确认,并保证此后不再使用沈某集团的商业秘密,斯某公司也于2011年10月17日承诺停止侵权,取得沈某集团谅解,当地公安机关于2013年6月20日撤案。然而,两斯某公司基于其在先实施的侵害商业秘密行为,非法获取和使用了案涉技术秘密,并持续至今。沈某集团、透某公司根据被诉侵权产品所附8份随机资料,详细说明了被诉侵权产品的叶轮代号的命名规律及其与沈某集团、透某公司主张的技术秘密之间的对应关系。沈某集团、透某公司的反推证明能够获得与上述随机资料相同或者实质相同的性能数据。两斯某公司既不能对双方产品的命名规律一致性作出合理解释,也未能提供足以反驳的证据。
(三)人工智能+新能源。针对新能源出力波动性与间歇性的问题,加快在高精度功率预测、电力市场、场站智慧运营、新能源规划、项目后评价等方向的人工智能应用,持续推动新能源关键材料及产品不断迭代和创新,推动复杂场景及转折性天气下功率预测大模型在更小尺度、更高精准度方向发展,支撑广域新能源资源协同优化,促进偏远地区新能源场站智能运维发展,打造“气象预测+功率预测+智慧交易+智能运维”一体化新能源智能生产模式,全力支撑新能源稳定供给。
“历史告诫我们,正义的信念不可动摇,和平的期盼不可阻遏,人民的力量不可战胜!”习近平总书记铿锵有力的话语,传递出中华民族捍卫国际公平正义、守护世界和平安宁的坚定决心。“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坚定捍卫国际公平正义,让世界正气充盈、乾坤朗朗。”
抗日烽火中,中国人民为了和平不惜赴汤蹈火。14年抗日战争,是正义与邪恶、光明与黑暗、进步与反动的生死较量。中国人民以铮铮铁骨顽强抵抗,以血肉之躯筑起钢铁长城,为国家生存而战,为民族复兴而战,为人类正义而战。
7. 搬家软件“盗图抄店”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24)苏民终212号、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苏11民初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