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秋粮生产保卫战,要在“管”字,以精细管理提升单产效益。“三分种,七分管”,秋粮生长后期的田间管理直接关系到籽粒饱满度和最终产量。当前,各地正抢抓农时,开展秋粮田间管理“最后一步行动”,针对不同作物特点精准施策。在东北大豆产区,要积极推广“一喷多促”技术,通过喷施叶面肥、生长调节剂,促进大豆提高结荚率和百粒重;在黄淮海玉米产区,重点做好中后期水肥管理,防止出现脱肥早衰,确保玉米灌浆充足;在长江中下游水稻产区,加强搁田晒田,增强水稻抗倒伏能力,为后期成熟奠定基础。此外,要利用现代化农机装备为精细管理注入新动能,北斗导航收割机、无人植保机、智能灌溉系统等走进田间地头,不仅可以提高田间管理效率,更能够实现水肥药的精准投放,让秋粮生产从靠经验向靠科技转变。
9月15日,一家雅迪电动车店的店主吴兴(化名)告诉红星资本局,店内的旧国标车目前没有清仓压力,不会降价,之后反而会涨价,涨价幅度在400元至500元。“库存都不够卖,现在根本不愁清仓,不可能降价的!”吴兴表示,“现在买车还能上牌,12月之后就买不到(旧国标车)了,卖一辆少一辆。”
中国驻蒙古国特命全权大使沈敏娟在致辞中表示,中蒙山水相连,友谊深厚。内蒙古自治区经济总量与增速显著,能源产业优势突出,数字经济快速崛起,对外开放富有成效,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缩影。同时,内蒙古自治区同蒙古国地理毗邻、文化相通,在两国传承友谊、深化合作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独特作用。
行政复议机构审查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是申请人与第三人是否构成相互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包括“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但该条款中“办理投标事宜”特指在具体投标项目中实施的专属行为,涵盖领取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材料、踏勘现场、出席开标会等直接参与投标流程的事项。因此,认定串通投标行为需结合投标人是否存在上述某一行为、投标文件内容是否雷同、投标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相关情况综合判断。该案中,两公司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注册行为发生远早于案涉项目启动,该注册属于获取不特定项目投标资格的通用准入程序,既非针对案涉项目的专属行为,也不构成直接办理投标事宜的实质环节,实践中注册信息相同可能系多种原因造成,如公司员工离职后入职其他公司、代理注册等。综上,被申请人仅以双方注册账号留存的联系人相同这一事实便认定串通投标并作出处罚,属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行政复议机关据此依法撤销了案涉《行政处罚决定》。该案办结后,行政复议机构进一步指导被申请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推动被申请人自行纠正与该案情况类似的行政复议案件20余件,使企业避免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案涉企业均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一、二审法院判决驳回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请求,某房地产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认为,依法征收集体土地并支付补偿费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法定义务。某房地产公司系在集体土地经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通过公开“招拍挂”方式取得案涉国有土地使用权。因征收补偿争议未能妥善解决,某市人民政府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同意某房地产公司与被征地群众签订增加补偿费用的调解协议。某房地产公司依约履行调解协议后,某市人民政府未能履行其承诺的另行协议出让40亩土地及对某房地产公司案涉损失给予容积率、配套费等优惠或补偿的行政允诺。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机关应当守信践诺,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撤销一、二审判决,根据案涉损失形成的背景、原因、双方责任大小并结合案涉房地产项目的利润等因素,判令某市人民政府、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某房地产公司支付841万余元,逾期支付的自逾期支付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相应贷款利率计付利息。
乡城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王佳麒解读这份“敬猫”的深意时说道,一是感恩自然,过去,猫实实在在解决了鼠患,守护了乡城农耕生活的根本;二是坚守信仰,老人们觉得猫能保家宅平安,新房建成时,第一个进灶门的“客人”必须是家里的猫,“猫在吉祥就在”;三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大家都觉得猫能招财,有猫来家觅食,就意味着有福气,透露出对好日子的期盼。”
依法依规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管理,是政府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的法定手段,是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必然要求。行政复议机构应认真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平等使用土地等各类生产要素,坚决杜绝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该案中,行政复议机构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认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应以宗地为单位,并指出被申请人认定申请人承担违约责任显失公平及违约金数额的计算明显不当,通过纠正被申请人“整体出让等于整体责任”的认识误区,推动其自行纠正不当履约监管行为,为民营企业避免经济损失近十亿元,切实保护了企业依法平等使用土地等生产要素的权益,为民营企业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