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有记者问,“十四五”时期,一批国家水网骨干工程,像引江济淮、珠三角水资源配置等工程建成通水,能否详细介绍一下国家水网建设的进展情况?
方案明确,中央财政根据核定的云南省免保育教育费生均财政补助标准以及在园儿童人数,按照中央与云南省8∶2的比例分担财政补助资金。其中,云南省所需承担资金部分,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教育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7号)要求,由省级财政与14个州(市)财政分三档按比例分担:第一档昆明市,省级分担20%;第二档曲靖、玉溪、楚雄、红河、大理5个州(市),省级分担70%;第三档昭通、保山、文山、普洱、西双版纳、德宏、丽江、临沧8个州(市)和镇雄、宣威、腾冲3个财政省直管县,省级分担85%。
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持续提升,全球合作不再是单向输出,而是双向融合。中国车企的出海模式已从简单的整车出口,升级为“车型+供应链”整体解决方案的输出,以及销售与服务体系的本地化共建。
第二个转变,就是创新管护机制,推动从传统管理向数智化管理转变。以“水质水量达标、管理服务到户”为目标,通过政府监管、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良性运行的管护机制逐步确立。全国超半数的县域实现了农村供水的统一管理、统一监测、统一运维、统一服务,完成维修养护农村供水工程40.7万处,用户的报装、报修、缴费等服务实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农村供水从“有人管”迈向了“专业管”“长效管”。比如说,浙江省的遂昌县建立了“县级统管、城乡同质”的农村供水工程管护机制,做到不落一户一人,1小时快速响应、24小时常态服务。
笔者跟多位省级、市级税务人士交流得知,目前并没有全国性查税部署。一些地方根据当地税收大数据风险提示等对个别企业查税,是日常工作,也是税务部门正常履职。毕竟税务部门主要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发现偷逃税、少缴税行为,理应依法制止,否则就是渎职。
第二,部门协调配合拓展水利建设投融资渠道。水利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深化水利投融资机制改革,积极拓展水利建设投融资渠道,金融机构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有力支持。“十四五”前4年年均使用非财政资金3957亿元,是“十三五”的2.3倍。
构建生态大坝方面。将生态保护融入水库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全过程,在规划设计阶段,建设生态友好型水利工程,规避或尽最大可能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建设运行阶段,推进水利工程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建设与改造,强化流域水库群统一联合调度,适时开展生态调度,保障河流生态用水需求,恢复河流连通性,复苏河湖生态环境。
坚持因地制宜、科学抗旱,河库灌区及时开闸放水,增加流量,采取疏通渠道、维修涵闸等措施,做到远送多浇、有水可浇;引黄灌区根据抗旱需水情况,及时开闸放水,争取多引黄河水;平原灌区发挥机电井作用,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机井通电,并组织投入各类排灌机械179.4万台,努力增加抗旱播种面积。丘陵岗区利用坑、塘、堰、坝等小型水利工程组织抗旱播种。夏播以来,全省累计抗旱浇水7977.3万亩次,播种进度与常年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