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争议焦点为“外嫁女”子女能否获得与其他村民同等的补偿安置待遇。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外嫁女”及其子女并没有作出有别于其他村民的特殊规定,“外嫁女”不因其性别或婚嫁行为而当然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应当享有与其他村民相同的权利。然而实践中,各类“村规民约”或征收补偿实施方案等多对“外嫁女”的安置补偿待遇作出少分甚至不分的规定,由此引发的纠纷和诉讼屡见不鲜。审理中,该院从保护妇女权益和实质化解纠纷角度出发,积极协调涉案各方进行多次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某街道办事处向原告予以补偿安置,法院出具调解书予以确认,调解书已生效。
为了保存革命力量,党组织指示姜谔生以灰色面目,打入国民党的“捕共队”。他默默忍受不明真相同志的白眼,积极利用一切机会,保护党的地下组织和党的有生力量。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我国是《蒙特利尔公约》缔约国,该公约属于强制性国际公约,公约第四十九条规定:“运输合同的任何条款和在损失发生以前达成的所有特别协议,其当事人借以违反本公约规则的,无论是选择所适用的法律还是变更有关管辖权的规则,均属无效”,因此本案中有关货物毁损方面的认定,应直接适用《蒙特利尔公约》相关规定;有关运费方面的认定,《蒙特利尔公约》未作规定,当事人约定协议争议适用我国法律,因此适用我国法律相关规定。据此,于2024年5月6日作出(2023)闽02民初1111号民事判决:厦门某商贸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某跨国快递公司支付运费、附加费、关税等56058.05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本案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现已生效。本案作为示范性判决推动其他42件类案成功化解,调解率达30.23%、撤诉率达25.58%,其他作出判决的案件中,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
澎湃新闻:您曾指出,欧盟的“多元一体”与中国“和而不同”的理念,使双方成为天然的合作伙伴。然而,自从欧盟提出对华“三重定位”后,叠加近年来在经贸等领域上的摩擦及媒体的渲染,我们注意到中欧之间似乎存在某种程度的认知错位。我们似乎难以从“和而不同”的理念出发理解彼此的行为。您如何看待这种认知差异?我们又应如何在中欧关系的具体实践中,真正运用“多元一体”“和而不同”的理念?
三是依法有效防止地方保护。对于部分涉及地方利益、风俗习惯的案件,通过上级法院提级管辖,以更高政治站位、更强司法权威,切实防止地方保护,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例如,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级审理的“某外嫁人员子女诉某街道办事处不履行安置补偿职责案”,妥善解决“外嫁女”及其子女能否享受村民补偿安置待遇的矛盾纠纷,有效防止基层行政部门在拆迁补偿方案中对“外嫁女”及其子女作出差别对待,确保相关群体合法权益得到平等保护。
当前正处在“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落实落细各项防汛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常年打球的张先生告诉《环球时报》记者:“在郑钦文夺冠前的这几年,网球运动在大众层面一直是向上走的态势,加入网球运动行列中的人不断增多。”张先生分析,这也许跟网球是隔网运动有关,因此在疫情期间受到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