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五建公司与混凝土公司之间的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系在混凝土公司与江某公司实施横向垄断协议期间签订并依约履行完毕,并非在正常、公平市场竞争条件下签订和履行,五建公司承受的商砼单价上涨,正是混凝土公司实施垄断协议的结果,可以合理推定五建公司因混凝土公司实施垄断协议受到损失。关于赔偿损失数额,本案难以获得相关市场中商砼的市场竞争价格或者可替代商品的市场竞争价格,同时也没有证据显示在被诉横向垄断协议行为实施前或实施后混凝土公司存在与交易相对方通过自由市场竞争而形成的商砼价格。混凝土公司与五建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商砼价格均属混凝土公司实施横向垄断协议的“固定价格”,鉴于五建公司仅就补充协议与购销合同约定的商砼单价差额主张损失,一审法院认定混凝土公司被诉横向垄断行为给五建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至少不低于以补充协议与购销合同约定的商砼单价差值90元/立方米乘以五建公司采购商砼总量5192.5立方米得到的价差总额即467325元,并无不当。混凝土公司主张商砼价格上涨全部或者部分系原材料成本上涨等非垄断因素所致,应举证证明该非垄断因素存在,或垄断因素与非垄断因素同时存在,并合理区分垄断因素与非垄断因素对该交易价格的影响程度,否则其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混凝土公司未对此进行举证,亦未区分说明垄断因素与非垄断因素的影响程度,一审法院以交易商品单价上涨幅度计算被诉横向垄断行为给五建公司造成的损失,亦无不当。故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某行政审批局、某市大数据中心在该市共享电单车领域设定特许经营权,并将之授予某市交某智慧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实际上是设定和授予共享电单车特许经营权,构成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限定交易,缺乏合法性和合理性,且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规范使用身份证复印件,标注是防范信息泄露的重要手段。李灏建议,提供复印件前,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标注用途,标注位置可以覆盖部分图像但不遮挡关键信息,且每行末尾贴近复印件边缘,防止被添加文字。同时,仅向正规机构提供复印件,不要交给不明身份者。
“进博会上,有些展品是先来到保税物流中心,在进博会的6天拿去参展;也有的是展品报关进了会展,展后不退运,到商品会进行365天的展览。”蔡军说。
实名签订合同并备案的要求,为租赁关系加上了一把安全锁。过去,由于租赁合同签订不规范、备案不及时,导致一些纠纷发生后,双方权益难以得到有效认定和保护。现在,出租人与承租人必须实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并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向房产管理部门完成备案。这一举措使得租赁关系更加透明、可追溯,一旦出现问题,相关部门能够迅速介入,依据备案信息进行公正处理,有效减少了因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纠纷,保障了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这次入选的元阳哈尼梯田,位于云南省红河南岸哀牢山区,灌溉面积5.61万亩。梯田始建于唐代,其森林-村寨-梯田-水系的立体生态体系,实现了生活、生产与生态的有机统一。
哪怕我们一生也未能如愿达致“教育家”的高度,也要矢志不渝弘扬“教育家精神”,在“小老师”的岗位坚守“大先生”的担当。(作者为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师)
十二届四川省委科技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有多个重要议题,包括“学习中央科技委员会有关会议精神”“审议《省委科技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