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报修
有问题 必受理
服务流程
拨打电话
线上联系客服
信息加密
安排师傅
最快30分钟
快速响应
上门服务
安心保障

三星密码锁厂家总部售后附近服务电话热线

发布时间:
三星密码锁快速救援







三星密码锁厂家总部售后附近服务电话热线:(1)400-1865-909(点击咨询)(2)400-1865-909(点击咨询)









三星密码锁紧急服务站(1)400-1865-909(点击咨询)(2)400-1865-909(点击咨询)





三星密码锁24小时人工客服热线号码

三星密码锁总部各区售后服务电话热线









全天候在线预约:您可以通过我们的官方网站或APP随时在线预约维修服务。




三星密码锁400全国售后服务24小时受理中心









三星密码锁全天维修热线

 临沧市云县、开封市兰考县、遵义市汇川区、伊春市伊美区、湛江市坡头区、赣州市崇义县、温州市龙港市、湘西州永顺县、杭州市淳安县





中山市阜沙镇、五指山市南圣、琼海市阳江镇、楚雄元谋县、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恩施州恩施市、潍坊市寒亭区、蚌埠市蚌山区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滁州市明光市、金华市东阳市、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福贡县、昆明市东川区、芜湖市湾沚区、安阳市龙安区









重庆市渝中区、金华市浦江县、攀枝花市西区、延安市志丹县、岳阳市岳阳楼区、中山市东区街道、抚州市南城县









保山市腾冲市、嘉兴市海盐县、杭州市萧山区、三亚市海棠区、北京市西城区、合肥市庐阳区、广西北海市海城区、成都市蒲江县、大庆市大同区









广安市邻水县、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澄迈县大丰镇、鸡西市滴道区、广西贺州市平桂区、黄石市下陆区、天津市南开区、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









宜宾市筠连县、玉树称多县、丹东市东港市、河源市连平县、黔东南锦屏县、安康市紫阳县、徐州市云龙区、云浮市云城区、重庆市合川区、牡丹江市穆棱市









吕梁市临县、琼海市潭门镇、广安市邻水县、酒泉市肃州区、烟台市牟平区、内江市资中县、黄山市祁门县、曲靖市会泽县、吉安市遂川县









洛阳市老城区、广西崇左市天等县、鹤壁市山城区、北京市怀柔区、安庆市怀宁县









甘南临潭县、运城市绛县、西安市新城区、定西市安定区、伊春市金林区、聊城市莘县、上饶市婺源县、宁德市古田县、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益阳市资阳区









常德市临澧县、淮南市凤台县、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广安市前锋区、上海市金山区、萍乡市芦溪县、深圳市龙岗区、通化市集安市、东方市江边乡









孝感市孝南区、广元市苍溪县、宁德市屏南县、六安市霍山县、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上饶市玉山县









遂宁市安居区、九江市庐山市、长治市长子县、南昌市东湖区、鹤壁市淇滨区、漯河市舞阳县、福州市罗源县、芜湖市南陵县









安庆市迎江区、济源市市辖区、鹤岗市东山区、泸州市泸县、肇庆市高要区、凉山布拖县、十堰市茅箭区、泸州市合江县、辽源市龙山区、重庆市九龙坡区









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阜新市太平区、成都市新津区、重庆市永川区、忻州市偏关县、淮安市清江浦区、东方市天安乡









吕梁市离石区、龙岩市上杭县、咸阳市三原县、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中山市南头镇、榆林市子洲县









东莞市麻涌镇、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黄石市黄石港区、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广西玉林市兴业县、庆阳市正宁县、泉州市金门县

  中新网6月30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6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发布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到,境外投资者以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在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用于境内直接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投资额的10%抵免境外投资者当年的应纳税额,当年不足抵免的准予向以后结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外国政府订立的税收协定中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适用税率低于10%的,按照协定税率执行。

  原文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2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境外投资者以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在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用于境内直接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投资额的10%抵免境外投资者当年的应纳税额,当年不足抵免的准予向以后结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外国政府订立的税收协定中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适用税率低于10%的,按照协定税率执行。

  二、本公告所称境外投资者以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用于境内直接投资符合条件,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境外投资者分得的利润属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向投资者实际分配的留存收益而形成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二)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进行的境内直接投资,包括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进行的增资、新建、股权收购等权益性投资,但不包括新增、转增、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符合条件的战略投资除外)。具体是指:

  1.新增或转增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实收资本或者资本公积;

  2.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居民企业;

  3.从非关联方收购中国境内居民企业股权。

  境外投资者采取上述投资方式所投资的居民企业统称为被投资企业。

  (三)在境外投资者境内再投资期限内,被投资企业从事的产业属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所列的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四)境外投资者境内再投资需连续持有至少5年(60个月)以上。

  (五)境外投资者用于境内直接投资的利润以现金形式支付的,相关款项从利润分配企业的账户直接转入被投资企业或股权转让方账户,在直接投资前不得在境内外其他账户周转;境外投资者用于境内直接投资的利润以实物、有价证券等非现金形式支付的,相关资产所有权直接从利润分配企业转入被投资企业或股权转让方,在直接投资前不得由其他企业、个人代为持有或临时持有。

  三、本公告所称境外投资者可抵免的应纳税额,是指境外投资者从利润分配企业自利润分配再投资之日以后取得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股息红利、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四、符合本公告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应按照税收管理要求向利润分配企业提供其符合政策条件的资料。利润分配企业根据境外投资者提供的资料可暂不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扣缴该再投资利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并在向境外投资者支付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股息红利、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减境外投资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五、境外投资者在投资满5年(60个月)后收回享受税收抵免政策的全部或部分直接投资的,其收回投资对应的境内居民企业分配利润,应在收回投资后7日内向利润分配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补缴递延的税款,再投资税收抵免结转余额可抵减其应纳税款。

  境外投资者在投资不满5年(60个月)时收回享受税收抵免政策的全部或部分直接投资的,其收回投资对应的境内居民企业分配利润视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税收优惠条件,境外投资者除按前款规定补缴递延的税款外,还应按比例减少境外投资者可享受的税收抵免额度。如境外投资者已使用税收抵免额度超过调整后抵免额度的,境外投资者应在收回投资后7日内补缴超出部分税款。

  境外投资者收回的直接投资中包含已享受和未享受税收抵免政策的直接投资的,视为先行处置已享受税收抵免政策的投资。

  六、符合本公告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应通过被投资企业经由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外商投资综合管理应用)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报送境外投资者名称、国别,被投资企业与利润分配企业名称及所在地,再投资时间、行业领域和金额等信息及相关凭证。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比对核实,并提交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确认符合条件后,向被投资企业出具包含上述信息的带有全国唯一编码的《利润再投资情况表》等材料。被投资企业将相关材料提交境外投资者。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汇总上述信息后,于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同级财政、税务部门,并向商务部报告。

  享受税收抵免政策的境外投资者收回投资,应通过被投资企业经由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外商投资综合管理应用)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报送境外投资者名称、国别,被投资企业与利润分配企业名称及所在地,收回投资的时间、行业领域和金额等信息。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比对核实,并提交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确认。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汇总上述信息后,于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同级财政、税务部门,并向商务部报告。

  七、境外投资者享受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抵免政策后,被投资企业发生重组符合特殊性重组条件,并已按照特殊性重组进行税务处理的,可继续享受税收抵免政策。

  八、各级商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加强对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再投资的跟踪管理,对于境外投资者已享受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抵免政策但在后续管理中发现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及时向税务部门反馈相关情况,并配合税务部门追缴税款,税款延迟缴纳期限自享受税收抵免政策之日起计算。

  九、本公告所称“境外投资者”,是指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非居民企业;本公告所称“中国境内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居民企业。

  十、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8年12月31日。境外投资者享受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抵免政策在2028年12月31日后仍有抵免余额的,可继续享受至抵免余额为零为止。境外投资者在2025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发生的符合本公告条件的投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追补享受税收抵免政策,相应税收抵免额度可用于抵减本公告发布之日后产生的符合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应纳税额;2025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投资不得追溯享受。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2025年6月27日 【编辑:张燕玲】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