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是中国民营经济的重要发源地、民营经济强省。近年来,该省深入实施“浙商青蓝接力工程”,一套涵盖政治引领、支持服务、组织动员与教育培养的系统化培育体系加速构建,为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铺设了一条“政治上有方向、经营上有本事、责任上有担当、文化上有内涵”的高素质成长新路径。
行政复议机构审查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是申请人与第三人是否构成相互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包括“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但该条款中“办理投标事宜”特指在具体投标项目中实施的专属行为,涵盖领取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材料、踏勘现场、出席开标会等直接参与投标流程的事项。因此,认定串通投标行为需结合投标人是否存在上述某一行为、投标文件内容是否雷同、投标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相关情况综合判断。该案中,两公司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注册行为发生远早于案涉项目启动,该注册属于获取不特定项目投标资格的通用准入程序,既非针对案涉项目的专属行为,也不构成直接办理投标事宜的实质环节,实践中注册信息相同可能系多种原因造成,如公司员工离职后入职其他公司、代理注册等。综上,被申请人仅以双方注册账号留存的联系人相同这一事实便认定串通投标并作出处罚,属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行政复议机关据此依法撤销了案涉《行政处罚决定》。该案办结后,行政复议机构进一步指导被申请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推动被申请人自行纠正与该案情况类似的行政复议案件20余件,使企业避免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案涉企业均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秋粮生产是全年粮食安全的“压舱石”。当前,我国秋粮作物正处在生长关键期向成熟期过渡的重要阶段,从东北平原的玉米大豆到黄淮海地区的水稻,从长江流域的中晚稻到华南地区的特色杂粮,亿万亩良田孕育着丰收的希望。“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面对复杂多变的气候条件、病虫害防控压力以及农业生产现代化转型需求,打好秋粮生产保卫战,不仅是保障全年粮食产量、稳定物价民生的现实需要,更是夯实农业强国根基、筑牢国家安全屏障的战略举措。
2021年,在民进浙江省委会的支持下,衢州市政府与浙江中医药大学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23年,民进浙江省委会与衢州市政府签订《助推衢州市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战略合作协议》。
城市公园是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活动的重要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十二条规定,无障碍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对于尚未竣工验收但已向公众开放的建设项目无障碍设施缺失问题,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推动行政机关及时整改。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行政机关在审理阶段依法履职并全部实现诉讼请求,但对于违法情形持续时间较长等确有必要确认违法的,检察机关可以变更诉讼请求,由法院判决确认违法。
尽管李国豪为祖国造桥事业所作贡献已为大众熟知,但舞台上,那个从广东梅州背着樟木箱只身求学的少年郎,那个已名冠德国却毅然归来报效祖国的“悬索桥李”,那个不屈不惧、以个人名誉为代价据理力争的李校长,无不让观众感受到他赤诚的爱国之心。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是某市公安局某分局拒绝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是否合法,而该行为是否合法又取决于其依据的“红头文件”相关条文是否合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在对规范性文件审查过程中,发现规范性文件可能不合法的,应当听取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的意见。人民法院与福建省公安厅、某市公安局某分局等就“红头文件”有无法律依据、是否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进行沟通研究后,福建省公安厅主动对“红头文件”相关内容作出调整,取消了特种行业许可对房屋规划用途的限制规定。某投资公司于2023年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后,向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后浪劲涌,奔流不息。未来,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将在创新发展、全球拓展和精神传承中接续奋斗,书写属于自己的时代篇章,也将推动浙江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走得更稳、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