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输出阶段,判定抄袭的核心原则是“实质性相似”。实质性相似是判断是否存在抄袭的最重要的标准。我国《著作权法》虽然对实质性相似的标准没有明确规定,但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已主要形成两类评判标准:一是整体比对法,即不区分思想与表达,以一般理性第三人的视角判断作品在整体上的主要特征、核心内容等方面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在比较时无需拆解作品元素,而是将双方作品并列、整体分析,比较两者的相似度。该种比对方法常见于对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作品类型。二是抽象过滤比较法,即将原作与涉嫌抄袭的作品中的故事情节、人物设定等要素抽象出来,在过滤掉其中具有公共性、不受保护的内容后,再对剩下的部分进行对比和鉴定。
福中福总经理韦新连介绍:“我们的产品不仅远销欧美,还热销东南亚等地区。2024年,我们出口罗汉果原果近2亿个,这占公司总销售额的40%左右,35%左右的销售额来源于公司的茶包类产品。”
针对目前的旱情,河南省水利厅于6月14日17时将水旱灾害防御(抗旱)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并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旱情,科学精准调度水利工程,加强灌溉用水管理,细化落实各项供水保障措施,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最大程度减轻干旱灾害损失。
人工智能时代,互联网文娱产业中的抄袭在未来将会进一步呈现复杂性、隐匿性、成本低的趋势。无论人工智能生成场景抑或是人利用人工智能辅助创作作品,我国法律现在倾向于对输入端较为宽松,积极探索以“合理使用”为核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输入著作权作品作为数据训练的合法性路径,但对输出端具有明显“实质性相似”的抄袭作品给予打击。这恰恰是在底线上,向社会明确传递了尊重鼓励原创、抵制抄袭的信号,代表了法律努力保护原创的决心。不过,困难和挑战依然存在,比如有人用大模型检查朱自清《背影》的人工智能率,得到了100%人工智能生成的荒谬结果。因此,在人工智能时代保护原创,将会变成一个更复杂、更艰巨的任务。
黄润秋强调,面对气候变化、环境污染、生物多样性丧失等全球挑战,双方要不断加强团结协作,共同推动全球环境与气候治理进程。中方愿在分委会框架下,持续巩固两国传统领域合作成效,务实推动新兴领域交流,加强政策对话与信息沟通,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推动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环境治理体系,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建清洁美丽世界贡献更多力量。
媒体沙龙前,中亚媒体代表还实地采访了当天开幕的2025中亚(霍尔果斯)商品贸易博览会,感受中国新疆与中亚国家经贸交流活力。本届博览会吸引中国与中亚近340家企业参展,中亚四国以国家展团亮相,共促区域经贸合作。(完)
尽管中国并未采取集中清缴清欠税收等行动,但随着税收大数据广泛应用,网状、系统性税收风险分析取代了此前个人经验点对点分析,税收征管力度事实上在不断强化,税收征收率在不断提高。以前企业偷漏税可能不容易被发现,但近些年通过税收大数据,税务部门会收到企业风险提示,并跟企业确认,不少企业需要依法补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