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领域:消费者的行为还可能涉嫌构成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消费者通过AI伪造商品有问题的图片申请退款属于虚构事实,最终达到非法占有货款的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之规定,消费者的行为如多次或者单次占有的货款达到3000元,明显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在河南郑州多个家电卖场,手机、笔记本电脑、AI智能学习机等3C产品区的消费者络绎不绝,其中有不少是家长带孩子来选购电子产品。有的商场还专门打造了集文具、电子产品、行李箱、眼镜等开学季相关产品的购物一条街,其中各种联名文具、承重较强的行李箱等产品销量增长明显。
近年来,为推动“文旅+体育”融合发展,山西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各地结合旅游资源,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打造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和示范基地,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答:针对消费者利用AI技术伪造商品问题图片恶意退款的现象,监管部门可从三方面推进治理:首先需完善法律法规,当前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侧重保障消费者权益,缺乏明确保护商家的条款,导致部分消费者借AI伪造图片低成本套取不正当利益,需在法律中明确恶意退款行为及对应后果;其次要落实AI生成内容标识规定,依据《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尚未施行)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要求AI生成的照片、视频添加可明显感知的标识,对未履行标识义务的服务提供者依法处罚,同时完善对删除、篡改标识用户的处罚措施;最后还应建立跨平台用户消费信用机制,若用户在多平台实施伪造退款行为,平台可关闭其账号,并将消费信用纳入个人征信,限制其线上消费。
(一)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中央军委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军事国防类项目,经国务院批准确需就地建设的遗址保护项目;
我刚刚讲到网红知识分子,他们不是没有可取之处。他们重视情绪价值,重视叙事,重视人际关系的培养,这个拿到教育上是非常有意义的。教育是什么?不仅仅是知识的灌输,更是关系的培养,包括我们讲传道授业,“道”是一条路,路是过程,是旅行。古往今来,教育的初心就是旅行,旅行就是组队打怪,组队过程当中,老师是一个领导者,我们是一个团队。以前老师是高高在上地往下灌输,今天不行。今天老师的角色更像是伴读,陪伴者,或者叫陪练,但是也要带一些向导,因为你对“路”更熟悉。我很喜欢“路”这个词,路不止有一条,学生很喜欢“点”,你也要跟他讲这个“点”到“点”之间的路,而且从一个 “点” 到另一个 “点” 的路不止一条,如果光注重结果,就看不到一条一条的路,而老师是有他的优势的,这也是一个面向思维的教育。今天不是面向结果,而是面向过程、面向思维,尤其是批判性思维。
当天的仪式结束后,布鲁尔继续其在上海的行程,他骑乘太阳能助力自行车搭乘东复线轮渡横渡黄浦江,随后前往百年老字号童涵春堂体验中医诊疗,进一步感受上海的城市文化与特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