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案件审理情况看,类似的约定方式可能有多种表现形式,但其本质都是大型企业不承担第三方的违约风险或破产风险,而是将风险转嫁给中小企业。”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周伦军表示,人民法院通过发布司法解释、裁判示范引领等举措,统一案件裁判标准,畅通中小企业司法救济渠道,进一步推动解决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激发市场活力。
厦门9月11日电 (吴冠标)“中国是提升竞争力的训练场。”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总裁赵炳弟日前在厦门受访时指出,要以中国的速度、成本意识来提升竞争能力,从过去“在中国为中国”,向“在中国为亚洲”“在中国为全球”转型,把在中国历练的竞争力,带到东南亚和全球市场,发挥更大作用。
对西北城市来说,机场的作用尤为重要。西北不沿海,也没有内河航运。依托铁路和机场打造枢纽,形成开放门户,无论对区域还是全国而言,都具有经济与战略的双重意义。
梁金山是中国著名爱国侨领。抗战期间,他倾尽家财筹集大量资金支援前线,捐献80辆汽车、一架飞机,修筑惠通桥,每月捐款直至抗战胜利……因此,民间流传“东有陈嘉庚、西有梁金山”,称赞其爱国情怀。
“该案一审时,虽然有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防范治理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进行约束,但并未对合同纠纷案件中‘背靠背’条款的效力问题予以明文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郁琳介绍,这不仅给行政处罚带来困难,也导致人民法院在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对该问题的理解不同,案件裁判标准不统一,裁判结果有较大差异。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侯某在食品生产、销售过程中超范围、超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造成56人严重食物中毒,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侯某具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案发后协助抢救被害人、积极赔偿并取得大部分被害人谅解,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据此,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被告人侯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
第三,新的台行政机构刚上路,即遇上立法机构改革风暴,尚无亮丽表现。再加上若干“部会”状况不少,屡成媒体议论焦点,如台内务主管部门、经济主管部门、“海委会”等。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是国家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而安排用于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的专项经费。学生膳食补助专项资金能否得到妥善保管和使用,直接关系到学生营养餐的质量,要确保专项资金真正用到学生身上。本案中,被告人施某作为受委托管理该专项资金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改变食材,将营养餐中的鸡腿更换为价格更为便宜的鸡翅根,进而将部分专项资金非法占为己有,严重侵害了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法院依法以贪污罪对被告人施某定罪处罚,并追缴全部赃款,为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资金安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