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措施:一是创新构建综合帮扶体系。加强帮扶资源整合运用,建立质量、标准、认证、检验检测等要素集成的综合帮扶体系,为电动摩托车生产企业提供四个“一体帮扶”,即“整车厂与供应链一体帮扶”“内销产品与出口产品一体帮扶”“过程控制与人员能力一体帮扶”以及“标准符合性与质量可靠性一体帮扶”。二是精准掌握企业帮扶需求。开展质量技术帮扶“你点我帮”活动,邀请雅迪、爱玛、宗申等电动摩托车生产企业参加质量技术帮扶座谈会,收集帮扶需求,做到问需精准帮扶。三是有效解决区域产品质量问题。召开电动摩托车质量提升分析会,对《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等标准进行专业解读,结合电磁兼容(EMC)等典型质量问题案例提出整改策略。协同技术机构延伸服务链条,一体全面带动供应链质量帮扶,培育区域质量发展比较优势。四是服务企业提升“出海”能力。开展国际市场合规准入培训,讲解海外市场准入法规体系和测试流程,帮助出口企业掌握国际市场合规准入动态,妥善应对技术贸易壁垒。五是提升产品出厂检验检测能力。组织生产企业检验人员到技术机构免费实操培训、跟班学习,带动提升企业产品出厂检验水平。
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灾害性天气的突发性、极端性、不确定性愈加明显,特别是进入汛期,突破历史纪录和传统认知的灾害频繁发生。
当然,因行业主体分散,“票根经济”也面临着挑战,如依赖单个企业驱动的票根活动易受限,仅靠补贴短暂吸引热度的局面也难持久。对此,业内专家建议,推动“票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需要推动文化、旅游、商业、体育等深度交叉融合。政府或行业协会可以牵头建立跨领域合作机制,促进不同行业、企业之间的沟通和协作,让“票根经济”从“单点突破”转向“系统共生”,进而实现“小票根撬动大消费”。
即将从9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中,明确了竞业限制条款不生效或无效的情形:劳动者未知悉、接触保密事项,竞业限制条款不生效。这意味着,不属于竞业限制范围的劳动者,即使订立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对劳动者也没有效力。
微短剧要实现优质内容持续输出,仅依靠内容和流量转化远远不够,更关键的是在商业模式、制度保障与国际合作等多个层面同步推进。平台方需要提升内容迭代与用户运营的体系能力,同时也需要加强与海外主流平台、制作方的产业协同,共同拓展微短剧作为新兴形态的全球传播空间。依靠内容能力、制度环境与国际协同的整体提升,微短剧才能真正摆脱“爆款依赖”,走向持续化的品牌构建与内容输出。
北京一中院提醒劳动者:劳动者在入职签署竞业限制协议前,要审慎评估自己是否属于法定的竞业限制人员范围、竞业限制期限是否超出两年、是否约定了补偿标准、补偿是否按月支付、违约行为是否明确等。
强化科技赋能,加快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一是建设高水平文化科技创新平台,支持文化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协同体,聚焦核心关键技术攻关,推进研发成果转化与示范应用。二是运用数字技术对文化资源进行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鼓励文化企业探索“科技+IP”模式,大力发展数字文博、沉浸体验空间等新业态新场景,积极开发高品质数字文创产品。三是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在文化创作、生产、传播、消费等环节的广泛应用,使之成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