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我国第一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标志性举措,充分彰显了党和国家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关键是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做实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实现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该案是最高人民法院首个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进行裁判的行政案件。该案中,人民法院综合认定了争议成因和过错责任,明确了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的责任分担比例,依法确定了公平合理的补偿数额。对行政机关未能履行行政允诺,又不采取补救措施的行为进行评价和规制,表明了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方针政策的态度,有助于强化行政诉讼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践约守诺的作用,进一步助推法治政府、诚信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武汉致力于通过城市治理提升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城市治理效能层面,武汉打造了智慧燃气、智慧排涝、桥隧安全等一批多跨融合的应用场景,燃气安全事故率下降60%,交通拥堵指数降低15%,市民政务服务满意度提升至98%。
健康的市场环境离不开人才的有序流动。设立竞业限制的本意,是在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与保障劳动者就业权利之间寻求平衡。此次新规正是朝着这个方向迈出的重要一步。新规既为企业提供了操作指南,也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依据,最终将促进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
对企业来说,新规不是束缚,而是引导。合规实施竞业限制,既能够保护企业的核心利益,又能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对劳动者而言,明确的规则意味着更强的就业安全感和更公平的职场环境。他们不必再为不合理的限制条款担忧,可以更放心地流动和择业。
2024年3月,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泰州市检察院)在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中发现姜堰区图书馆无障碍设施设计存在的问题线索,因姜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对辖区内无障碍设施设计具有监督管理职责,遂将线索交由姜堰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经检察监督后,区住建局督促设计单位在施工前将无障碍设施设计问题整改到位,并通过市图审中心审查。
围绕突发事件快速响应、立体化活动保障与智能服务精准推送,武汉不断将城市治理延伸至民生细微之处,致力为市民打造更加安全、安心和便捷的智慧城市生活方式。
南宁9月17日电(俞靖)“人工智能在生产场景的应用令我印象深刻,泰国也有不少水果加工工厂,泰中之间可在人工智能(AI)制造领域相互学习合作。”泰国《曼谷邮报》记者南娜琳16日在广西南宁表示。
中央企业的创新实力取得了长足进步,研发经费连续三年超过万亿元,投入强度从2.6%提升到2.8%,参与了全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攻关,打造了97个原创技术策源地,组建了23个创新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