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化进程加速推进的当下,住房租赁市场日益庞大,然而,长期以来,这一市场却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租客权益屡屡受损,房东与租客之间的纠纷频发。作为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住房租赁的行政法规,《住房租赁条例》即将施行给住房租赁市场的规范发展带来了新曙光,为租客权益撑起了法治保护伞。
针对近期持续高温干旱对农业生产造成的不利影响,农业农村部在前期发布预警信息的基础上,于6月11日对河北、山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南、陕西等省启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四级应急响应。
近些年我们也能看到这些举措,中国推出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有不少是长期执行的制度性政策。比如为消除重复征税,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增值税基本税率从17%降至13%;个人所得税也通过扩大税率级距、增加专项附加扣除、提高起征点,实际降低了税负;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等。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党员干部用好调查研究这个传家宝,必须真心实意“扎下根”,把治理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末梢”。既要“身入”更要“心至”,既要“把脉”也要“开方”,既要“当下改”又要“长久立”,用脚步丈量民情,用实干赢得民心。这样,才能拿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真正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孙晓楠)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水泥协会通过组建微信群、组织聚会及行业会议等方式搭建沟通协调平台,组织并推动当地主要水泥企业就错峰生产、水泥市场情况、水泥销售价格等问题进行多次沟通交流,形成了不要价格竞争、采取保价措施的共识。涉案水泥企业基本都按照在微信群或聚会中商议的涨价时间、涨价幅度统一对水泥价格进行了调整。在涉案水泥企业达成并实施涉案横向垄断协议过程中,水泥协会以“错峰生产、维持水泥价格”为目标,积极主动谋划、组织、协调、推动达成和实施协议,对涉案垄断协议的达成和实施起到主导性作用。因此,应当认定水泥协会违反了反垄断法关于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的规定。被诉处罚决定、被诉复议决定对水泥协会违法行为的认定具有充分的事实依据,确定的罚款金额在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幅度范围内,与水泥协会的违法行为性质、持续时间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符合过罚相当原则。故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调查研究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夯实基层治理根基的重要举措。当前,广大党员干部对调查研究高度重视、真做真为,同时,也有个别人在基层调研中“走过场”、摆花架子,身到却心不到。比如,有的党员干部在基层调研时抱有“打卡”了事的敷衍心态,满足于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与基层干部群众拉几句家常、拍几张照片便打道回府,到头来,急难愁盼的问题没了解多少、没解决几个,看似忙忙碌碌却无所作为;有的热衷于走“经典路线”,只看“亮点”不看“痛点”,只听“想听的”不听“难听的”,自然就听不到群众的心里话,摸不清真问题。诸如此类的“走过场”式调研,使本应求真务实的调查研究变了味、走了调,流于形式,甚至还会加重基层负担,疏远党群干群关系。
今天(10日)上午,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召开的国际灌排委员会第76届国际执行理事会会议上,2025年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正式公布,我国申报的云南元阳哈尼梯田、江苏句容赤山湖灌溉工程、四川彭州湔江堰、北京门头沟永定河古渠灌溉工程全部成功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