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议程设置失灵。新任领导刚上任,却没有提出让民众有感的重大改革行动,欠缺议程设置能力,迄未展现其领导能力,无法主导政治议程,反而任由蓝白“在野”党主导议题引领风潮。
许纪霖:解构一切。当时面临着的困惑就是知识分子何为的问题。我这本书里前几篇一直保留着,回答什么是知识分子,可以看到当年回应的是这些问题。当然不仅是我个人,整个知识分子阶层从90年代到2000年代初都在重新思考,重新寻找自己的位置,这才有当时重建人文精神这些东西。现在回想起来,知识分子是想重新给自己找到一个存在的合法性,原来的合法性没有了。这一部分不是我重点要述说的。但是今天当重新再问知识分子何为,时代变了。为什么变?简单地讲这个环境变了。
第十届中国国际纳米科学技术会议正在北京举行,大会发布的《中国纳米科技产业白皮书(2025)》显示,中国纳米专利居全球首位,产业发展动能持续增强。
某种意义上双方是相互拯救,你从年轻人那里学到很多你所不知道的知识,你所不了解的时代。今天很多人,特别像我这个年龄的人,整天讨论养生,以后要不要进养老院,我听了就烦。最好的养生是和年轻人在一起,你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你就是什么年龄的人。如果你找不到,你和猫、和狗在一起,也会让你年轻,让你治愈,因为它们永远像小孩子一样给你带来很大的情绪价值。这就是一种相互拯救。我不想谈大道理,但是今天“爹味”何其多也,老一辈真的要自我警惕。
我刚刚讲五四时期风气变了,白话文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他们还在守着咬文嚼字的半文半白文字,年轻人要看吗?他们还总摆精英的谱,总是要教育人,“爹味”十足。所以他们办了《学衡》杂志,没有人要看,两百本都卖不出去,可谓一败涂地。
答:电商平台在处理退款争议时,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审查程序(如未核实上传照片与商品是否具有一致性,未听取商家的申诉等),法律规定电商平台有保护商家和消费者权利的双重义务,违反义务给任意一方造成损失,电商平台应当承担责任。
民事领域:消费者虚构事实获取不正当利益,违背了民法典中诚实信用原则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精神,属于典型的民事欺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通过AI伪造商品有问题的图片申请退款具有主观上欺诈的故意,客观上造成商家或者平台陷入错误的认识,最终导致商家向其退款,消费者收获了不正当的利益(货款),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答:针对消费者利用AI技术伪造商品问题图片恶意退款的现象,监管部门可从三方面推进治理:首先需完善法律法规,当前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侧重保障消费者权益,缺乏明确保护商家的条款,导致部分消费者借AI伪造图片低成本套取不正当利益,需在法律中明确恶意退款行为及对应后果;其次要落实AI生成内容标识规定,依据《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尚未施行)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要求AI生成的照片、视频添加可明显感知的标识,对未履行标识义务的服务提供者依法处罚,同时完善对删除、篡改标识用户的处罚措施;最后还应建立跨平台用户消费信用机制,若用户在多平台实施伪造退款行为,平台可关闭其账号,并将消费信用纳入个人征信,限制其线上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