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作为国家级产教融合型企业标杆,其先进的制造工艺、标准化的生产流程,为教师培训提供了最优质的实践场景。校企双方向不仅在人才培养、项目研发上开展深入的合作,也要在师资队伍建设上发力,共建高质量的职教师资队伍。” 本次理论课程承办单位——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数控技术学院副院长王同刚表示,依托企业资源开展培训,能让教师快速掌握行业前沿技术,进而反哺课堂教学,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同频共振,为企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真正满足企业发展对一线生产性人才的需求。
杭州青某公司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提供商,青某公司认为,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某市大数据中心在该市违法设定并实施共享电单车特许经营,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于是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于是,很多时候同为i人的她选择沉默退缩:“我可能会提一次,但如果对方拍得很随意,或者效果让我不满意,那我就不会再开口。因为这无异于把不擅长的任务强加给别人,何必互相为难。”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五建公司与混凝土公司之间的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系在混凝土公司与江某公司实施横向垄断协议期间签订并依约履行完毕,并非在正常、公平市场竞争条件下签订和履行,五建公司承受的商砼单价上涨,正是混凝土公司实施垄断协议的结果,可以合理推定五建公司因混凝土公司实施垄断协议受到损失。关于赔偿损失数额,本案难以获得相关市场中商砼的市场竞争价格或者可替代商品的市场竞争价格,同时也没有证据显示在被诉横向垄断协议行为实施前或实施后混凝土公司存在与交易相对方通过自由市场竞争而形成的商砼价格。混凝土公司与五建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商砼价格均属混凝土公司实施横向垄断协议的“固定价格”,鉴于五建公司仅就补充协议与购销合同约定的商砼单价差额主张损失,一审法院认定混凝土公司被诉横向垄断行为给五建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至少不低于以补充协议与购销合同约定的商砼单价差值90元/立方米乘以五建公司采购商砼总量5192.5立方米得到的价差总额即467325元,并无不当。混凝土公司主张商砼价格上涨全部或者部分系原材料成本上涨等非垄断因素所致,应举证证明该非垄断因素存在,或垄断因素与非垄断因素同时存在,并合理区分垄断因素与非垄断因素对该交易价格的影响程度,否则其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混凝土公司未对此进行举证,亦未区分说明垄断因素与非垄断因素的影响程度,一审法院以交易商品单价上涨幅度计算被诉横向垄断行为给五建公司造成的损失,亦无不当。故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展望未来,中国新型工业化之路既充满机遇也面临挑战。关键技术攻关、产业结构优化等任务依然艰巨,产业非理性竞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但只要我们坚持创新驱动、数字赋能、绿色发展的方向不动摇,中国必将在新型工业化浪潮中抢占先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议程设置失灵。新任领导刚上任,却没有提出让民众有感的重大改革行动,欠缺议程设置能力,迄未展现其领导能力,无法主导政治议程,反而任由蓝白“在野”党主导议题引领风潮。
6月17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陈政高同志多位亲友处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部长、党组书记陈政高同志,因病于2024年6月16日在北京逝世,享年72岁。
统一与分裂,不是制度之争,而是正义与邪恶、光明与黑暗、进步与反动的较量。民进党当局渲染所谓“大陆威胁”,制造贩卖“战争焦虑”,鼓噪“民主对抗威权”虚假叙事,妄图蛊惑岛内民众、误导国际舆论、挑动世界分裂对抗,用心险恶,手段卑劣,充分暴露其媚外心态和谋“独”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