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加大对个人信息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规范对财产与非财产信息、私密与非私密信息、敏感与非敏感信息等各类型个人信息的全面保护,加强对企业软件著作权、数据类商业秘密等新型生产要素的协同性保护。
曾文莉说,“要发展网球经济和其他体育经济,我们要思考一下,是否已将体育产业充分市场化,运动员的商业价值是否已充分释放,对体育产业、体育经济的杠杆作用是否已充分发挥。”她表示,“我们应该为明星运动员的商业活动营造更好的舆论环境、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
长芦盐商的历史,从来就不是单线条的“受压迫史”。相反,正如关文斌所指出,清政府与盐商之间既有掠夺性的剥削关系,也存在庇护性与合作性的互利关系。这一演变大致经历三个阶段:清承明制的原始积累“掠夺期”。新朝伊始,清廷保留了大部分明朝的盐务经营管理制度,即“包税制”:商人预缴盐税行盐后,获得世袭购买、运输和销售食盐的专营权。此外,初创的清廷更以附加税、纳贡、摊派等形式进行额外税收,缓解迫切的财政需要。商人处于被动应对状态(49、54-56页)。盛清的休养生息期。三藩之乱平定后,康雍乾盛世开始。此时,国家与长芦盐商的关系进入蓬勃发展期。廷清为了维系财政稳定,开始提供“发商生息”、税收减免等“恩典性”财政安排以及户部盐课奏销程序修订等制度性改善,为长芦盐商的发展带来一些机会。此时,商人以“捐输报销”等方式予以回报,甚或是通过行贿来影响国家政策,尽管这些活动多数事半功倍(57-62页)。晚清再次进入掠夺期:道光以后,清廷面对财政危机和外患压力,恢复甚至加剧了对盐商的经济压榨。首先,1810年代铜钱与银两兑换问题使得盐商难以为继。而为了支付河工海防等工程,国家亦不断增加盐价,所收钱文悉数随盐课上缴国库。而太平军和捻军等活动,更对盐斤运销带来毁灭性打击。为应对这些变化,长芦盐商通过走私、行贿等方法在夹缝中求生存(67-71页)。
根据审议结果,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获准在能源、制造业、化学、建筑、交通、采矿、冶金、农业等16个专业领域开展相关审定、核查和认证工作,成为当前全球获得专业领域资质最多的指定经营实体。这一重要资质的获得,充分体现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在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审定与核查领域的卓越专业能力和深厚技术底蕴, 也彰显了中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核心竞争力。
谢锋说,作为世界前两大经济体和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美责无旁贷,应该本着对历史、对人民、对世界负责的态度,共同为世界和平担当、为团结友好尽力。中美和平共处是理所应当,平等尊重是交往前提,对话合作是唯一正解。
4.驾驶人存在违法行为。若驾驶人在车辆涉水时存在酒驾、毒驾、无证驾驶、故意驶入深水区等违法行为,保险公司有权拒赔。上述这些行为都是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行为,保险合同一般也都会将其作为免责条款。具有这些情形时,如果支持机动车商业保险赔付,无异于鼓励违法行为的存在,与法律原则的要求不相符。
“有了‘即买即退’,在中国购物更方便了!”在南京德基广场,意大利游客马里诺没出商场就拿到了近1000元的退税。“手机上点几下就能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