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耳不闻”是一个大家都熟悉的成语,多数人以为充耳是“充满耳朵”的意思,而实际上,充耳在古代是一种悬垂于冠冕两侧、用来塞耳或提醒的玉饰。它是古代贵族冠冕上一个非常重要且富有文化内涵的组成部分。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对车速限值、塑料材料使用比例等多项要求作出调整:要求车速超过25km/h时,电动机即停止提供动力输出;同时增加了“电动自行车使用的塑料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的要求;还鼓励电动自行车安装后视镜和转向灯,提出增加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
总的来说,在服务业已经成为全球经济的支柱性产业、服务业国际投资和服务贸易日益成为推动全球经济发展重要力量的背景下,我国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完善服务贸易发展相关政策,提高服务贸易的开放水平,扩大服务贸易规模,提高服务贸易占比,既为我国经济发展和外贸发展培育新动能,又为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注入更多“中国动力”。
省应急管理、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成立由25个厅级干部带队的工作组和27个专家组,分片包市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对各地水源调度抗旱播种、抗旱保苗等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地也积极采取行动,组织人员力量全面开展抗旱。
作为学员之一的华临绿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兼总裁邹华,除了经营企业外,还有着诸多身份,如担任过全国工商联第十三届执委会委员、全国青联十三届委员、浙江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浙江省新生代企业家联谊会党委书记等。
加强对“招投标”的监管,坚决遏制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破坏公平竞争的行为,对于促进民营经济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对“招投标”的监管必须严格限定在法治框架内,涉企行政执法更要恪守合法、适当原则,坚决杜绝以“监管”之名行“乱处罚”之实。该案中,行政复议机构明确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相互串通投标的适用范围,通过厘清“前期注册行为”与“具体投标行为”的法律性质差异,有效避免了行政机关对法律条款的扩大化适用,依法纠正了行政机关执法偏差,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行政复议机构通过“个案监督+类案规范”的模式,推动20余件同类案件的妥善解决,避免了不当行政执法对营商环境的持续性损害,实现了类案规范的监督效果。
2025年3月全国两会,“好房子”建设首次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政策以“四好标准”为核心,即安全、舒适、绿色、智慧,建立新一代人居评价体系。“好房子”将带来厨房空间的优化升级已成行业共识。中国家电网等多家机构联合发布的趋势报告认为,作为住宅中最复杂、最动态的空间,厨房不仅承载水、电、燃气的高频交互,更连接着家庭情感、饮食文化与健康保障。那么,未来的“好厨房”应该是什么样的?
“法无授权不可为”是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恪守的基本准则,行政机关开展行政备案必须严格依法,不能随意创设条件或程序,不得减损经营主体权利或者增加经营主体义务。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定,行政机关应坚持依法行政,在开展执法活动时应当避免或者尽量减少对民营经济组织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该案中,行政复议机构在行政复议调解会上聚焦争议焦点,明确指出行政机关要求“先处罚再备案”实质属于违法增设备案条件,通过行政复议内部监督推动相关部门自行纠正违法行为,取消了企业竣工验收备案的不必要限制。同时,行政复议机构将符合受理条件的信访事项纳入法定复议渠道,使这一持续多年的信访问题得以依法化解,不仅高效解决了企业困境,更为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破解信访难题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