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时以为只是做普通销售,却因公司涉嫌诈骗成为“从犯”;面试时宣称“低门槛高回报”,实则暗藏违法陷阱……小夏的遭遇并非个例。一些企业以高薪岗位诱骗求职者参与非法业务,导致劳动者在不知情或“半推半就”的情况下陷入“公司犯法,员工担责”泥潭。
卢雅琴还当庭表示,在从留置场所出来时,她和周玲同时被羁押在衡阳市女子看守所209监室。当时她还质问周玲,为什么要说给她送钱。“周玲泪流满面,给我讲了很多,包括给李新辉生了个孩子这些事。”
温彬认为,从短期看,“反内卷”从供给端发力,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产业链整体效率,缓解供需矛盾;从中长期看,推动物价合理回升,关键在于各项政策协同发力,促进实现“需求扩大—企业盈利改善—经济内生动力增强”的良性循环。
正确理解和认识新发展格局,首先要读懂“双循环”。国内循环和国际循环是否能够打通,不仅关系到新发展阶段中国能否塑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也关系到新发展格局能否顺利构建。习近平总书记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2021年1月11日)中指出:“新发展阶段,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一个阶段,是我们党带领人民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历史性跨越的新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是把握未来发展主动权的战略性布局和先手棋,关键在于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最本质的特征是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十四五”规划纲要》也明确提出:“必须坚定不移扩大开放,持续深化要素流动型开放,稳步拓展制度型开放,依托国内经济循环体系形成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强大引力场。必须强化国内大循环的主导作用,以国际循环提升国内大循环效率和水平,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互促共进。”可见,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必须依托国内循环以形成对全球要素的强大吸引力,国际循环的畅通又反过来提升国内大循环的效率和水平,“双循环”的畅通无阻则为新发展格局的构建提供了坚实保障。
力源科技案是严惩财务造假“首恶”的典型。一方面,造假存续1年就判刑。相较于传统造假案动辄3年至5年的持续期,力源科技造假仅存续1年即被查处。力源科技实控人沈万中除被处以330万元罚金的行政处罚外,还面临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的刑事处罚。这标志着资本市场违法成本显著提高,充分体现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中“强化刑事追责”的导向。另一方面,案例处理速度明显提升。2022年9月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后,证监会于2023年1月立案调查,同年6月作出行政处罚,最终在今年7月完成刑事判决。整个过程用时两年九个月,案件处理周期缩短近半。这种快速查处的机制,能够有效遏制造假者的侥幸心理。
上述三阶段国家与商人关系的演化过程表明,有清一代的经济政策与官商关系会随着财政形势、政治安全与区域稳定度变化而调整。长芦盐商之所以能富甲一方,正因他们拿到了国家特许的“盐引”垄断权。也正因为此,当国家财政危机时,盐商就成了最趁手的“提款机”。盐商试图以城市公共服务、文化赞助甚至新式工商投资来换取更大的政治发言权,却始终摆脱不了“国家附庸”的底色。清末“王贤宾案”——国家为偿还外债而强行接管盐商垄断、宣告其破产——以最戏剧化的方式宣告了这种不对等关系的终点(255-278页)。
但这种金融创新也伴随着制度风险。例如,王贤宾代表的盐商集团因与外国银行签订借贷合同,并以国家垄断资源(如盐务)作担保,最终因清政府无法承认其“代表国家”的身份而破产,突显出国家与市场主体之间身份模糊、法律边界不清的制度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