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审理认为,苏女士、大水牛健身房主张林先生不当使用龙门架、构成侵权,但未提供相应的证据,故法院对其主张不予采纳。根据本案查明事实,大水牛健身房的健身器械龙门架摆放位置不当,器械底端未固定,具有重大安全隐患,且无证据证明事发时大水牛健身房对林先生进行了使用提示,大水牛健身房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苏女士受伤,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苏女士的全部合理损失。
电网调度运行。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背景下,构建新能源功率预测、负荷预测、离线仿真分析、在线安全分析、极端应急处置、调度辅助决策、市场出清运筹优化、电力市场智慧决策等方面的智能化应用,持续完善新一代智能调控技术支持体系,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中国驻英国使馆发言人强调,在乌克兰问题上,中国的立场是劝和促谈,坚定不移,一以贯之。为此,中国和巴西最近联名发表了关于推动政治解决乌克兰危机的“六点共识”,强调遵守局势降温三原则,即战场不外溢、战事不升级、各方不拱火,同时呼吁各方坚持对话谈判、加大人道主义援助、反对使用核武器、反对攻击核电站、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等。
【基本案情】2020年6月15日,北京抖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抖某公司)在其“抖某”APP(手机应用程序)上线变身漫画特效。该特效可以将用户实时拍摄的照片、视频,按照真人比例重构五官并进行微调,实时转换为漫画风格。抖某公司主张,此种功能由人工智能技术实现,经历了复杂的研发过程,上线后受到市场广泛欢迎。2020年8月4日,亿某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某科公司)在其运营的手机应用程序上线少女漫画特效,该特效形成的漫画形象、视频与抖某公司变身漫画特效成像在视觉效果上高度一致。抖某公司认为,亿某科公司抄袭变身漫画特效模型结构和参数,且少女漫画成像与变身漫画成像高度近似,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亿某科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抖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500余万元。一审法院认为,亿某科公司的行为损害了抖某公司的竞争利益,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亿某科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北京9月8日电(记者 谢雁冰 曾玥)监狱法修订草案8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修订草案二审稿对有关外国籍罪犯刑罚执行和管理作出规定。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三被告通过实施以“震虎价”为名的低价营销活动,编造、传播原告为不良市场经营主体的虚假信息及误导性信息,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构成商业诋毁行为。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遂判决三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00万元。三被告不服,上诉至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人工智能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有关工作要求,抢抓人工智能发展重大战略机遇,突出应用导向,加快推动人工智能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支撑能源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现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