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混凝土企业”横向垄断协议案【最高人民法院(2024)最高法知民终456号、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3)渝01民初303号】
“设定运动轨迹、调整核心参数、完成装配调试……” 近日,在宇通客车中牟研发中心 —— 河南省 “双师型” 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内,一场紧张的工业机器人与数控技术实战演练正火热进行。
进一步加大监管的执法力度,更有效地惩罚违法行为、提高违法成本,从而让法律“依法用工”的规定落地见效,从源头上破除劳动关系的“障眼法”,切实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和发展。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2024)最高法知民终456号、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3)渝01民初303号〔某地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建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横向垄断协议纠纷案〕
9月7日,沙特阿美在中国刚刚又新增了一家合资企业。在采访中,沙特阿美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不仅在传统行业持续投资,企业还将继续拓展新的投资领域。
【典型意义】本案是横向垄断协议损害赔偿典型案件。本案裁判明确了在横向垄断协议实施期间与垄断协议实施者签订合同的经营者的损失推定,同时明确了横向垄断协议实施者主张价格上涨存在非垄断因素时的举证责任及法律后果,减轻了横向垄断协议纠纷中原告的举证负担和证明难度,对切实维护垄断行为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典型意义】本案是反垄断执法司法在原料药行业的重要实践,也是人民法院依法监督和支持反垄断行政执法,共同维护原料药市场公平竞争的典型案例。本案裁判对明晰原料药相关商品市场界定,规范原料药企业市场竞争行为,降低下游成品药生产成本,保障基本民生具有积极意义。
周金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周金明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上饶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鄱阳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