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菁介绍,保税物流中心为“丝路电商”伙伴国货物提供保税存储、通关和物流服务,总货值达7970万美元,涉及17个“丝路电商”伙伴国。
2.“水泥协会横向垄断协议”反垄断行政处罚案【最高人民法院(2024)最高法知行终148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3)京73行初6605号】
春秋旅游副总经理周卫红表示,随着更多客源地的境外游客得以通过更便捷的方式来到中国,了解、感受中国的开放态度、全球胸怀,旅游企业也将结合更多体验性的文化内容,设计丰富多样的出入境游新品。同时,澳大利亚、新西兰也有着很多华人华侨,单方面免签的推出,在方便他们回国探亲访友之余,同时也可以通过旅游,来看看中国发生的深刻变化,体验丰富多彩的生活和文化。
值得强调的是,司法裁判过程中,判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不是只看双方有没有签合同或是所签合同的名称,也不是只看在不在试用期、工资由个人发放还是单位发放等表面现象,而是关键看三个因素: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是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工作的组成部分。如果该员工与公司之间符合前述判断劳动关系的三个因素,即便劳动者处于试用期,或是双方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又或者劳动者是被公司中的个人雇佣,也仍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用“试用期合同”替代劳动合同,对员工进行超长试用;用“劳务合同”“实践协议”等替代劳动合同,达到去劳动关系目的;让员工雇员工为公司所用,或是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雇人为公司工作;把工作地点、工作内容从未变化过的核心岗位员工悄悄变成其他公司的派遣工……近期,工人日报推出系列报道《破除“障眼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报道了某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用工责任而采用的种种模糊劳动关系伎俩。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所长、中国哲学史学会常务副会长张志强表示,清华国学院的百年,是“随时撰述以究大道”的百年。让学术成为在不同时代探究文明历史之道的方式,已经成为清华国学院的传统。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水泥协会通过组建微信群、组织聚会及行业会议等方式搭建沟通协调平台,组织并推动当地主要水泥企业就错峰生产、水泥市场情况、水泥销售价格等问题进行多次沟通交流,形成了不要价格竞争、采取保价措施的共识。涉案水泥企业基本都按照在微信群或聚会中商议的涨价时间、涨价幅度统一对水泥价格进行了调整。在涉案水泥企业达成并实施涉案横向垄断协议过程中,水泥协会以“错峰生产、维持水泥价格”为目标,积极主动谋划、组织、协调、推动达成和实施协议,对涉案垄断协议的达成和实施起到主导性作用。因此,应当认定水泥协会违反了反垄断法关于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的规定。被诉处罚决定、被诉复议决定对水泥协会违法行为的认定具有充分的事实依据,确定的罚款金额在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幅度范围内,与水泥协会的违法行为性质、持续时间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符合过罚相当原则。故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