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2021年11月,湖北三某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三某新材料公司,需方)与湖北鑫某化工有限公司(简称鑫某化工公司,供方)签订购销合同,约定鑫某化工公司向三某新材料公司供应甲醛。其中第八条“竞业条款”为:“供方应对需方客户企业进行保密处理,不得出现串货现象,当供方或其代理在不知情下进入需方下游企业,限令供方在7个工作日内停止供货……”。购销合同签订后,鑫某化工公司与某节能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与框架协议,约定鑫某化工公司向某节能公司供应甲醛。三某新材料公司认为,鑫某化工公司利用向三某新材料公司的客户送货的便利条件,与三某新材料公司的客户直接交易,违反“竞业条款”,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鑫某化工公司向三某新材料公司支付管理费50万元。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购销合同第八条属于保护客户信息的条款,并非分割市场、限制竞争的垄断条款,也无显失公平,应认定合法有效;在案事实不足以认定鑫某化工公司利用了三某新材料公司客户信息,鑫某化工公司不构成违约。据此驳回三某新材料公司的诉请。三某新材料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4.发布虚假不实信息。“金融界”“中访网”“全球财说”等46个公众账号,使用“标题党”、夸张词汇发布涉企虚假不实新闻,集纳企业负面信息,恶意诋毁抹黑企业,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相关账号已被依法依约禁言。
作为“一带一路”税务学院·澳门的重要教学补充单位,横琴校区积极面向葡语国家(地区)财税官员开展税收知识培训和研讨交流,提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场景教学等多样化的学习资源,有力深化内地与葡语国家税务交流和合作,共同提升税收征管能力。
【基本案情】黄某化工药业有限公司(简称黄某公司)与案外人苏州优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优某公司)、江苏嘉某制药有限公司(简称嘉某公司,上述三家公司统称涉案三家公司)系被诉垄断行为发生时我国境内仅有的实际生产原料药樟脑的三家企业,其中黄某公司、优某公司生产合成樟脑,嘉某公司生产天然樟脑。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接到涉嫌垄断的举报线索后,对涉案三家公司及相关企业展开调查,并于2021年5月3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涉案三家公司达成并实施了横向垄断协议,责令黄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5%的罚款。黄某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复议后予以维持。黄某公司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一审法院判决驳回黄某公司的诉讼请求。黄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作为首批“莆田鞋”集体商标授权企业,双驰科技是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龙头企业之一。公司项目负责人古玮明介绍,双驰个性化定制是一种C2M(从消费者到生产者)的生产模式,已成为行业大规模个性化定制制造模式的示范模板。
9日,联合国安理会举行联合国维和行动问题公开辩论会。中方强调,面对当今动荡的国际局势和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平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有增无减,和平行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联合国对和平的努力不能安于现状。
大陆主要经济指标表现良好,新质生产力积极发展,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展现出强大活力和韧性。今年上半年,大陆GDP同比增长5.3%。1至7月,大陆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外贸增长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