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电(记者 高萌)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8个涉校园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供餐饭店滥用亚硝酸盐、食材供应商用鸭肉卷冒充牛肉卷、管理人员贪污学生营养餐专项资金等案件。最高法表示,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校园食品安全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严惩危害校园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在校师生合法权益,为保障校园食品安全提供有力司法保护。
(一)强化伤害类案件技术性证据审查实质化。伤害类案件审查办理中,应注重对鉴定意见及其所依据基础性材料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科学性进行实质审查,运用专业知识、逻辑和经验发现案件存在的疑点,避免唯鉴定论。深化落实《人民检察院办理伤害类案件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工作规定》,加强与检察技术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专业技术知识甄别检材的可靠性,破解专业难题,为案件办理提供技术支持。
在建设工程施工、采购商品或者服务等合同中,大型企业常与中小企业约定:“在收到第三方(业主或上游采购方)向其支付的款项后,再向中小企业付款”,这在业内被称为“背靠背”条款。
“儿童‘撸铁’与成年人存在本质区别。”马德萍指出,“青少年身体尚未发育成熟,骨骺线可能还未闭合,肌肉耐力也与成人相差较大。”
2024年8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发布,其中明确提出加大各级各类教师待遇保障力度,厚植尊师重教文化,加大教师荣誉表彰力度。
9月11日电 据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单独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一系列食品安全领域司法解释,不断完善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法网。其中,针对中小学校园及其周边“五毛食品”突出的问题,在《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将“在中小学校园、托幼机构及周边面向未成年人销售的”作为加重处罚情节,体现了司法机关对校园食品安全和未成年人食品安全的特殊保护。
经查,陈玉祥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执纪违纪,执法犯法,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热衷于吃喝享乐,长期频繁接受宴请,违规接受旅游、健身等活动安排;无视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工作要求,干预和插手司法及执纪执法活动;甘于被“围猎”,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运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5年4月22日,颜某在接未成年子女放学时,在学校附近某超市花费4元为子女购得零食1袋。食品包装上记载生产日期为2024年7月12日,保质期为9个月。颜某发现自己买到了过期零食并要求某超市赔偿未果,遂起诉请求某超市返还货款4元,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