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所长、中国哲学史学会常务副会长张志强表示,清华国学院的百年,是“随时撰述以究大道”的百年。让学术成为在不同时代探究文明历史之道的方式,已经成为清华国学院的传统。
9月10日电 国务院台办10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有记者提问:国际民航组织本月将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召开大会,有美国国会议员近日致函国际民航组织秘书长,提出邀请台湾代表参加大会。台对外交往部门表示感谢。对此有何评论?
中方表示,和平行动是多边主义的重要创举,是联合国遏制冲突、塑造和平的有力工具。中方呼吁利用好和平行动独立审查,推动和平行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并提出四点主张:一是聚焦核心授权和政治目标,使和平行动服务于明确的政治进程,并制定清晰可行的撤出战略;二是全面提升和平行动的绩效,在后勤、财务、采购等领域充分做好规划,提升资金使用效费比;三是加强和平行动伙伴关系,尊重当事国主权与主导权;四是切实保障维和人员安全,联合国全系统应该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在态势感知、侦查监测、伤员后送等领域加强能力建设,为维和人员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保障。对于维和人员遇袭事件,要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将肇事者绳之以法。
该标准的发布和实施,既是落实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政策要求,也是解决当前个体经济蓬勃发展面临融资贵、融资难困境的现实需求,将为开展柔性监管、包容审慎监管、助企纾困、实施个体工商户精准帮扶提供标准助力。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五建公司与混凝土公司之间的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系在混凝土公司与江某公司实施横向垄断协议期间签订并依约履行完毕,并非在正常、公平市场竞争条件下签订和履行,五建公司承受的商砼单价上涨,正是混凝土公司实施垄断协议的结果,可以合理推定五建公司因混凝土公司实施垄断协议受到损失。关于赔偿损失数额,本案难以获得相关市场中商砼的市场竞争价格或者可替代商品的市场竞争价格,同时也没有证据显示在被诉横向垄断协议行为实施前或实施后混凝土公司存在与交易相对方通过自由市场竞争而形成的商砼价格。混凝土公司与五建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商砼价格均属混凝土公司实施横向垄断协议的“固定价格”,鉴于五建公司仅就补充协议与购销合同约定的商砼单价差额主张损失,一审法院认定混凝土公司被诉横向垄断行为给五建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至少不低于以补充协议与购销合同约定的商砼单价差值90元/立方米乘以五建公司采购商砼总量5192.5立方米得到的价差总额即467325元,并无不当。混凝土公司主张商砼价格上涨全部或者部分系原材料成本上涨等非垄断因素所致,应举证证明该非垄断因素存在,或垄断因素与非垄断因素同时存在,并合理区分垄断因素与非垄断因素对该交易价格的影响程度,否则其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混凝土公司未对此进行举证,亦未区分说明垄断因素与非垄断因素的影响程度,一审法院以交易商品单价上涨幅度计算被诉横向垄断行为给五建公司造成的损失,亦无不当。故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空军还同步发布了接运任务标识。标识由运-20和歼-20飞机侧影,以及志愿军战士雕塑图案等组成,配有“英雄回家-2025”字样,代表空军执行接运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回国任务,寄托着空军官兵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的真挚情感。
近日,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应急管理部、中国气象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立足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分区分类指导,细化实化措施,确保夏播作物种足种满,奠定秋粮和全年粮食丰收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