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经济思想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坚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基于改革开放后特别是新时代以来的伟大实践,原创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深刻回答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没有讲过、我们的前人从未遇到过的许多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大背景下,国家鼓励各类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部门在实施征收时,对土地、房屋与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在补偿对象方面,不仅要关注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村村民,还要关注在当地有实际投入的各类企业,尤其是公共服务企业,对其合法权益要依法依规给予平等保护。征收部门在实现行政管理目标时,应当优先采用协商一致、自愿搬迁等柔性执法手段,引导相关企业配合征收工作,探索多元化安置补偿;与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应及时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切实解决补偿问题;如需启动强制执行应严格依法实施,不可无视法定程序,对企业和其他被执行人造成不法侵害。本案中,王曲街道办在未就涉案通讯设备与某通信公司签订补偿协议或者作出补偿决定的情形下迳行拆除了该公司的相关设备,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保护了该公司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对行政强制领域违法行为的有力监督。
行政征收过程中的强制拆除行为,往往关系到被强制主体的重大利益。规制涉企行政强制行为,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财产,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在有的强制拆除案件中出现实施主体不明确等情形,既有行政机关“躲猫猫”导致被执行人“欲诉无门”,也有起诉人刻意拉高政府层级缠诉,还有法院计算起诉期限仅考虑强拆之日等问题,需要通过当事人举证、人民法院调查依法认定实施主体。对此,为防止程序空转,及时高效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了《关于正确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正确确定强制拆除行政诉讼案件被告及起诉期限的批复》,明确了强拆主体不明时,人民法院可以以现有证据初步证明实施强制拆除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起诉期限计算从起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且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为实施主体之日起计算等重要规则。本案中,针对区政府有关被告不适格的抗辩理由,人民法院结合司法解释规定和在案证据,确定了区政府系适格被告并判决确认其行为违法,避免企业因维权无门而陷入经营困境,对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强制具有引导和规范作用。
皎月方来,十里秦淮,华灯映水,游人如织。乘船漫游,全息影像与非遗灯彩组成的光影剧场,让人一眼越千年。“新质生产力+文化”,让老景区焕发新活力。
为弘扬孝道文化,孙坑村建设了孝道文化园,设置宣传长廊,展示孝道典型人物事迹。这里不仅是党员、退休干部宣讲红色故事、家族文化的“课堂”,也是村民了解国家大事、谈论乡村变化及调解矛盾纠纷的场所。
民营和外资企业发展势头良好。上半年,新设民营企业434.6万户,同比增长4.6%;新设外资企业3.3万户,同比增长4.1%。多种所有制企业发展态势良好,显示市场预期持续改善,企业投资信心有效提升,中国始终是全球投资的热土。
“县财政不宽裕,要让有限的资金改出最大效益,必须在方式上想办法。”靖边县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李晨平坦言,过去改造老旧小区全靠政府补助和业主自筹资金进行整体招标,扣除税费后实际用于改造的钱“缩水不少”,群众总觉得“改得少、不解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