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9月11日电 当地时间9月9日,由北京市文物局与巴黎中国文化中心联合主办的“世界遗产在北京”主题展在巴黎中国文化中心开幕。
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67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第148条第2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某超市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销售给颜某,属于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因按价款十倍计算的赔偿金不足1000元,应按1000元计算惩罚性赔偿金。据此,判决某超市退还颜某货款4元,另赔偿颜某1000元。
“协作是人类最卓越的超能力,经济、市场与政府都是成功协作的产物。”理查德·萨顿说,人工智能的发展以及人类未来的繁荣同样来自于去中心化协作,“协作并非总能实现,却是世间一切美好事物的源泉,我们必须寻求协作、支持协作,并致力将协作制度化”。
呼和浩特9月11日电 (记者 曾玥)联合国第八任秘书长潘基文10日在华表示,中国一直是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坚定倡导者和关键贡献者,已提前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126项指标,走在世界前列。
(一)加强对致伤成因的实质审查,准确辨别认定造作伤。准确判断致伤成因是高质效办理伤害类案件的必然要求,是影响罪与非罪、避免冤假错案的重要方面。要注重在对供述、证言、勘验笔录、视听资料等证据全面审查的基础上,加强对疑点问题的实质审查,通过审查就医及时性、成伤机制等甄别造作伤,通过自行补充侦查等方式夯实证据体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是校园集体配餐项目的中标方,并对配餐活动进行全程指导,包括烹饪、配送、运输、安全等;某投资公司负责运营管理;某后勤服务公司提供场所制作,并着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服,佩戴该公司工作证配送餐食。上述三公司虽未就校园集体配餐项目签订三方协议,但相互之间对其他主体参与配餐项目的事实实际知晓并有明确各自分工,具有共同经营校园配餐项目的可能性,三方对校园集体配餐项目是转承包经营还是以承包形式掩盖共同经营,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查证予以明确。此外,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所载明经营地址为甲地,但是该公司在乙地从事校园集体配餐项目,未有证据显示其在乙地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因此,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涉案处罚决定书以及某区政府作出的涉案复议决定事实不清,可能存在遗漏处罚主体的情形。据此,判决撤销涉案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决定,责令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新作出处理。法院还向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敦促完善校园集体配餐项目监管,切实加强联动执法,齐抓共促食品经营者依法经营。
互联网平台为购置药品、食品等提供了便利,然而,消费者也常常会通过网购购买到一些非正规研制、生产的药物。消费者“知假买假”,还要求“十倍赔偿”,这样的要求法院会支持吗?日前,徐州市铜山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