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工智能生成场景下,当人工智能平台爬取他人作品进行训练时,它可能会侵犯著作权人的“复制权”。通常,著作权人享有对作品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财产权利。但若认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平台爬取他人作品并训练的行为构成“合理使用”,就无需承担侵权责任。目前,我国主流观点认为,在输入阶段,即人工智能平台使用作品用于训练,只要不以使用作品的独创性表达为目的,不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并未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则可属于合理使用。
巴黎7月4日电 (记者 李洋)当地时间7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王毅在巴黎同法国外长巴罗共同主持中法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第七次会议。
三星堆盲盒、神鸟冰箱贴、面具咖啡杯、袖珍款青铜神树,在四川广汉市三星堆博物新馆的离境退税商店内,上百款以三星堆文物为设计原型的文创产品实力“圈粉”老外,外国游客在这里“买买买”不停。
这家公司的展厅里,各类人参产品琳琅满目,既有原生态野山参、蜜片等传统产品,也有人参巧克力、奶茶等时尚新品。通过科技创新、精深加工和严格品控,吉林人参产业实现了从传统种植到生产高附加值产品的跃升。“年轻一代同样注重健康养生,人参零食开辟了一条全新赛道。”王晓航说。
退货率高一直是从事线上销售的商家最棘手的问题。在佛山龙江,记者遇到了一支“95后”电商团队,他们将单价超千元的床垫做到了远低于同行的退货率。
目前就输出端而言,全球范围内关于人工智能生成新内容构成版权侵权的案件,其侵权与否的判断标准仍然是实质性相似。在此类人工智能生成新内容抄袭案件中,被告以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服务平台方为主。如2023年底,《纽约时报》诉OpenAI与微软案中,原告主张ChatGPT会直接输出和自身文章高度相似的内容,包括逐字逐句的复制。再如2024年2月,在广州互联网法院判决的国内“大模型服务商版权侵权责任第一案”(又称“奥特曼第一案”)中,原告通过在被告公司经营的人工智能平台上,输入“奥特曼”即可生成并输出内容,且该输出内容部分或完全复制了奥特曼IP作品这一美术形象的独创性表达,并在多个关键特征与作品具有极高的相似度,构成了实质性相似,侵犯了原告的复制权与改编权。该案是全球范围内首例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平台侵犯他人美术作品著作权的生效判决。虽然该案未涉及文字作品,但对确立人工智能时代借用和抄袭的法律界限具有重要启示,那就是在判定AI生成内容是否存在版权侵权时,仍需坚持“实质性相似”标准。
但随着税收征管能力不断强化,税收征收率不断提高,企业实际税负正在逐步接近名义税负,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企业痛感会更明显,一些企业如果不能承担可能会选择停业,这不仅影响就业,更会对宏观经济运行带来负面影响。
年轻的阿拉木图电视台记者奥马尔别克·奥尔贾斯,带着遗留的腰伤和因职业带来的颈椎问题走进诊室,王荣技师的手在他腰背的几个穴位有力而精准地按压探查。经过一番针对性的推拿调理,他感到浑身轻松,“尤其是腰部,技师真的找到了那个困扰我很久的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