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意义】本案是反垄断执法司法在原料药行业的重要实践,也是人民法院依法监督和支持反垄断行政执法,共同维护原料药市场公平竞争的典型案例。本案裁判对明晰原料药相关商品市场界定,规范原料药企业市场竞争行为,降低下游成品药生产成本,保障基本民生具有积极意义。
乌鲁木齐不缺国际和地区航线。2024年,乌鲁木齐机场累计运营定期客货运输航线共240条。其中,国际定期客运航线26条,与高加索地区三国与中亚五国实现全部通航,通航中亚航点数量为国内十大枢纽机场之首。
空军还同步发布了接运任务标识。标识由运-20和歼-20飞机侧影,以及志愿军战士雕塑图案等组成,配有“英雄回家-2025”字样,代表空军执行接运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回国任务,寄托着空军官兵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的真挚情感。
纪宁说,目前中国青少年网球尤其是女子青少年网球,已经成为体育职业化和商业化领域一个风口。郑钦文夺冠能促进更多中国青少年加入网球运动。与此同时,中国网球训练场地和比赛场地硬件条件以及软件设施也在发生巨大变化,网球经济蕴含的巨大空间也随之逐步释放出来。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2024)最高法知民终350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鄂01知民初335号〔湖北三某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湖北鑫某化工有限公司横向垄断协议纠纷案〕
“除合同约定情形外,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这一条款,直击租客痛点。在以往的租赁关系中,押金问题常常成为矛盾的导火索。一些房东以各种莫须有的理由扣减押金,租客往往因维权成本高、程序复杂而选择忍气吞声。如今,条例明确规定了房东扣减押金的条件,从法律层面限制了房东的随意行为,让租客的押金有了更可靠的保障。这不仅是对租客经济利益的保护,更是对租赁市场公平正义的维护,有助于营造一个诚信、和谐的租赁环境。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某行政审批局、某市大数据中心在该市共享电单车领域设定特许经营权并将之授予某市交某智慧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交某公司),实际上是设定和授予共享电单车特许经营权,构成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限定交易,缺乏合法性和合理性,且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鉴于某行政审批局在该市共享电单车领域设定特许经营权,缺乏法律依据,超越职权范围,且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撤销被诉行为会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被诉行政行为应予撤销。故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撤销在某市共享电单车领域设定特许经营权并将之授予交某公司的行政行为。
【典型意义】本案裁判明确了行业协会通过组建、召集、领导、策划、操纵、指挥、发起等行为,对垄断协议达成或者实施起到决定性或主导作用的,应认定为反垄断法所禁止的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本案判决对于正确划定行业协会行为边界,规范行业协会依法开展行业指导和服务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