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9日21时许,喻某某与夏某某等人在重庆市某KTV包房娱乐,期间,二人因琐事在KTV大门口发生抓扯。另一包房的彭某某见状上前劝阻,被喻某某殴打并用手掐住脖子,经旁人拉开后,彭某某返回KTV包房找来一同娱乐的朋友伍某某。伍某某与喻某某争论并发生扭打,扭打中将喻某某推倒在地并顺势跪压、骑坐在喻某某身上实施殴打,过程中彭某某亦有踢打喻某某的行为。随后,杨某某到现场拉架,过程中与喻某某发生抓扯并用膝盖顶了喻某某的身体。后各方经劝阻平息打斗。次日凌晨喻某某入院治疗。经第一次鉴定,喻某某为轻伤二级,后喻某某提出异议,经第二次鉴定,鉴定为轻伤一级。
国家卫生健康委主任雷海潮在会上介绍,据统计,到去年年底中国居民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岁,有8个省份人均预期寿命超过了80岁,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持续改善,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高。
据广西官方提供的统计数据,截至2025年7月底,广西实有民营经营主体439.4万户,同比增长4.47%。广西民营经济发挥着“56789”的重要贡献,即贡献全区50%的税收、60%的GDP、70%的进出口总额、80%以上的城镇就业、95%的经营主体。
2024年4月10日,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小学食堂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对同月9日购入的猪后腿肉留样样品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氯霉素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经调查,该批不合格猪后腿肉系某食品公司销售,该食品公司经营范围为生猪收购、屠宰及销售。同年5月10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某食品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并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同月16日,某食品公司向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异议申请。该局进行审核后,于同年7月25日向某食品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同月29日,某食品公司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意见书。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法制复核后,于同年8月5日作出涉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某食品公司违法所得,并处罚款6万元。后某区人民政府经行政复议决定维持上述处罚决定。某食品公司遂提起本案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撤销涉案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
2021年3月,被告人侯某与某小学签订供餐协议,由其经营的饭店负责供应某小学学生午餐。同年4月8日,侯某在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多次前往其经营的饭店开展亚硝酸盐滥用添加检查,明知餐饮服务单位禁止采购、存储、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情况下,仍在其给某小学供餐的排骨中添加亚硝酸盐,销售金额共计400余元。该小学学生食用后,56人出现头疼、呕吐等食物中毒症状并住院治疗。经诊断,上述学生均系亚硝酸盐中毒。经检测,上述学生食用的排骨、排骨汤及呕吐物内均检出亚硝酸盐成分,其中排骨汤内亚硝酸盐含量达1396毫克/千克。
两次裁判,实体结果一致,但判决逻辑有所不同。二审判决以最高法出台的司法解释为依据,明确否定“背靠背”条款,传递了司法机关维护公平交易秩序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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