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跟多位省级、市级税务人士交流得知,目前并没有全国性查税部署。一些地方根据当地税收大数据风险提示等对个别企业查税,是日常工作,也是税务部门正常履职。毕竟税务部门主要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发现偷逃税、少缴税行为,理应依法制止,否则就是渎职。
12.优化教师待遇保障。按照国家规定落实工资待遇政策,激励县中教师安心从教、长期执教。坚持租售并举,创新和拓展教师住房保障形式,将符合条件的县中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各级各类教育评优评先项目适当向县中学校和教师倾斜。支持县中在薪酬管理、考核机制方面进行改革,在职称评聘、待遇保障方面给予县中教师更大支持。
10.配齐配强师资队伍。将加强县中教师队伍建设纳入本地区乡村人才振兴规划,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公开招聘制度,按规定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工作。深化“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完善教师编制、岗位资源统筹使用、动态调配的管理机制。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加强教职工编制和师资配备,及时补充县中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加强县中岗位设置管理,依法依规设置正高级教师岗位,县中可以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的高层次教师。探索区域内教师轮岗交流制度,鼓励城区高中优秀教师到县中支教。加强教师流动管理,对未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同意,恶意从县中抢挖优秀师资的学校,取消其国家和省级评优评先、改革试点等资格。
(一)扩资源。适应学龄人口变化、城镇化进程和人口流动趋势,统筹当前和长远、城市和县域、存量和增量,加强分类指导,科学优化资源配置,做好学校布局,新建、改扩建一批县中,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快扩大公办学位供给。
(五)促融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和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发展实际,推动区域内高中特色多样发展。以市域为单位,持续优化职普结构,推进职普协调发展,以职普融通拓宽学生成长成才渠道。
一是坚持就业优先理念,完善了就业优先政策体系。各级政府把稳就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宏观调控优先目标,纳入民生实事重要内容,“管产业就要管就业,促消费就要促就业,上项目就要扩就业”的意识不断增强。就业优先政策体系不断充实,形成了财政激励、税费减免、金融支持的系统性政策框架,构建了社保费阶段性减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就业创业补贴等全链条支持体系,政策工具更足、针对性更强。“十四五”时期,年均创业担保贷款余额3000亿元,年均支出就业补助资金超1000亿元。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筑起权益保障“防护网”。新就业形态人员的权益保障是个新课题。人社部制定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出台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等重点群体专项权益保障政策,明确企业的劳动保护责任,健全劳动报酬、休息、劳动安全等基本权益保障制度。在此基础上,印发“三个指引”、“一个指南”,也就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规则公示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这些指引指南、指导意见为新就业形态人员权益保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人社部加强部门协同联动,通过加大政策宣传、推动协商恳谈等方式,指导和督促平台企业及其用工合作企业履行劳动保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