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报修
有问题 必受理
服务流程
拨打电话
线上联系客服
信息加密
安排师傅
最快30分钟
快速响应
上门服务
安心保障

万和集成灶24小时厂家商家系统服务电话

发布时间:
万和集成灶专业维修品牌客服







万和集成灶24小时厂家商家系统服务电话:(1)400-1865-909(点击咨询)(2)400-1865-909(点击咨询)









万和集成灶24小时维修咨询(1)400-1865-909(点击咨询)(2)400-1865-909(点击咨询)





万和集成灶售后电话24小时人工电话全国

万和集成灶总部400售后维修服务中心电话









维修服务客户反馈快速响应机制,持续改进:建立客户反馈快速响应机制,确保客户反馈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并用于服务的持续改进。




万和集成灶全国销售维修7X24小时快速上门









万和集成灶售后客服服务热线电话预约

 杭州市滨江区、中山市南朗镇、泉州市惠安县、屯昌县枫木镇、锦州市凌海市、汕头市龙湖区





咸阳市泾阳县、马鞍山市和县、黄冈市团风县、庆阳市镇原县、临沂市莒南县、毕节市七星关区、南充市蓬安县、景德镇市浮梁县









西宁市湟源县、延边龙井市、牡丹江市爱民区、济源市市辖区、九江市湖口县、佛山市顺德区、郴州市北湖区、南阳市唐河县









琼海市阳江镇、忻州市河曲县、南平市松溪县、十堰市郧阳区、雅安市汉源县、长春市二道区、晋中市平遥县、焦作市修武县









景德镇市浮梁县、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昭通市大关县、广安市邻水县、儋州市南丰镇、甘孜泸定县、鹤岗市向阳区









成都市彭州市、中山市东凤镇、郴州市安仁县、天津市河北区、文昌市锦山镇、南充市南部县、郴州市苏仙区、常德市汉寿县、凉山西昌市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湛江市吴川市、广安市邻水县、铜仁市万山区、重庆市涪陵区、广西柳州市鱼峰区、屯昌县屯城镇









宣城市郎溪县、丹东市凤城市、延安市延川县、武汉市武昌区、红河建水县









汉中市南郑区、安庆市宿松县、吉安市吉州区、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楚雄武定县、延边延吉市、凉山越西县、衢州市开化县、济南市钢城区、昭通市巧家县









吉安市万安县、阳泉市城区、乐东黎族自治县万冲镇、金华市浦江县、甘孜九龙县、汕头市潮南区、红河泸西县、梅州市丰顺县









鄂州市华容区、广州市花都区、三门峡市灵宝市、衡阳市衡山县、定西市渭源县、忻州市保德县、南阳市内乡县、双鸭山市宝山区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忻州市五台县、临汾市吉县、金昌市永昌县、东莞市桥头镇、晋城市泽州县、广西南宁市良庆区









泸州市古蔺县、晋城市高平市、遵义市正安县、广州市从化区、哈尔滨市南岗区、武威市古浪县、内蒙古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湛江市坡头区、东莞市樟木头镇、运城市芮城县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小金县、抚州市临川区、临沂市兰山区、盐城市东台市、南京市秦淮区、清远市佛冈县、南平市邵武市









遵义市桐梓县、内蒙古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太原市小店区、枣庄市薛城区、青岛市黄岛区、菏泽市成武县、重庆市巫溪县、临沂市兰陵县、运城市芮城县









荆州市松滋市、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三明市大田县、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黑水县、宁夏固原市泾源县、东方市江边乡、济宁市曲阜市









嘉兴市秀洲区、天津市东丽区、运城市平陆县、双鸭山市宝山区、济宁市泗水县、宜春市奉新县、上饶市弋阳县、安庆市迎江区、宜春市高安市、大同市阳高县

  每年1月1日至3月8日、8月1日至10月8日为北京小客车指标申报期。记者从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办公室获悉,今年下半年申报期今天启动,市机动车调控办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判分析市民的咨询和意见、建议,就常见问题答疑解惑。

  1.什么时间可以申报?

  每年1月1日至3月8日、8月1日至10月8日为申报期,申请人可通过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登录个人账户进行申报、修改信息等操作。

  2.已提交申请的,是否需要重新登录系统再次提交?

  已提交家庭或个人申请的,可登录系统查看申请信息,若申请信息填报准确且未发生变化,则无需进行任何操作,您的家庭或个人申请将自动送审,审核通过后参与申请有效期内的指标配置。若申请信息发生变化,须在申报期重新填报正确信息后提交。

  特别提示:申请人应当确保其身份证或者居住证、工作居住证、护照、驾驶证等证件,在本市有关部门审核期间均处于有效状态,以便通过审核。

  3.申请信息发生变化的,该如何操作?

  (1)家庭成员申请信息发生变化的,例如:家庭人数变化、家庭成员更换、婚姻状况变化、身份类型变化、证件信息变化等,应在申报期内进行重新申请或变更申请操作。

  家庭主申请人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家庭申请”,在申请表页面点击“重新申请”或“变更申请”,按系统提示逐步操作,重新填报家庭申请人相关信息,并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特别提示:必须点击“提交申请”。未点击“提交申请”或家庭申请状态为“变更申请中,未提交”的,将导致家庭无法参与指标配置。

  (2)个人申请信息发生变化的,例如申请人身份类型变化、证件类型变化、证件号码变化、驾驶证证号变化、驾驶证档案编号变化等,应在申报期内进行重新申请。

  特别提示:在申请有效期内重新申请并通过审核的,个人申请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轮候时间不变;未在申请有效期内重新申请或重新申请未通过审核的,轮候时间不予保留。

  4.更换家庭主申请人或增减家庭申请人后,家庭积分如何计算?

  家庭申请人变化后,家庭申请人名下累计的摇号次数仍然保留,家庭总积分按公式重新计算。

  5.新申请的家庭或个人,如何确认是否已完成申报?

  家庭或个人申请状态是“已提交,待审核”的,即视为已完成了申报。

  特别提示:以家庭为单位申请配置指标的,当所有家庭成员完成意愿确认后,主申请人还需要点击“提交申请”按钮完成提交申请操作,申请状态将变为“已提交,待审核”。主申请人登录系统后可在用户中心的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家庭申请”查验申请状态,从而确定是否已完成了家庭申请填报。

  6.如何变更家庭申请的指标类型?

  申请状态为“资格审核通过”的家庭,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8月1日-10月8日,两个时间段可进行“变更申请指标类型”操作。

  家庭主申请人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家庭申请”,在“操作”栏点击“变更申请指标类型”,仔细阅读相关系统提示后再进行操作。

  7.参与家庭申请,是否会影响个人申请?

  以家庭为单位申请配置指标的过程中,家庭申请人不能同时再以其他形式申请配置指标。作为家庭申请人参与家庭申请后,原个人申请即自动取消。

  轮候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个人,在参与家庭申报后,其以个人身份申请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轮候时间将不再保留(即不再保留原轮候次序)。若取消家庭申报,再以个人身份重新申请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轮候时间按重新申请时间计算。

  已参加家庭申请的,如希望以个人身份参与指标配置,可于申报期内(每年1月1日至3月8日、8月1日至10月8日)退出家庭申请并于个人配置指标功能区进行“重新申请”操作。

  8.如何确定是否已将某位家人作为“家庭申请人”填报进入家庭申请中?

  家庭主申请人可在登录账户后,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家庭申请”,随后出现的申请表页面显示有“家庭主申请人”及“其他家庭申请人”两部分表栏,该两部分表栏所展示的申请人,即为该家庭申请中填报的所有申请人。您可自行核实确认。

  9.所有家庭申请人均应通过微信或支付宝人脸识别完成意愿确认。老人、伤残人士、病人无法进行人脸识别的,如何操作?

  须由家庭主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各区小客车指标对外办公窗口办理,不可代办。需携带材料包含:无法通过人脸识别的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医院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

  10.参与多车转让资格申请或夫妻变更/离婚析产资格申请,接收人能否参与个人或家庭配置指标申请?

  不能。

  同理,申请人若参与了个人或家庭配置指标申请,则不能作为接收人进行填报。若想继续填报,需先行取消个人或家庭配置指标申请。

  11.跨代际向亲属转让车辆需填报哪些信息?

  涉及跨代际向亲属转让车辆的,除填报车辆转出方和受让方相关信息外,还需在系统中同时填报关系衔接人,如:祖父母向孙子女转让车辆,需填报父亲信息。

  12.出售、报废已填报多车转让资格申请或夫妻变更/离婚析产资格申请的小客车,有问题吗?

  若出售、报废已填报申请的小客车,将会影响资格申请审核结果,导致审核不通过,也会导致小客车亲属之间转让/变更登记手续无法办理。

  13.多车转让资格申请或夫妻变更/离婚析产资格申请中,填报的车牌号、车架号(车辆识别代号)需要非常准确吗?

  必须与所填报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或行驶证载明的信息完全一致。请您对照车辆相关证件,仔细核对申请表中所填写的车辆所有人证件号码、车辆号牌种类、车牌号码、车架号(车辆识别代号)等信息是否准确无误。

  14.申请个人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切换指标类型为普通指标后,再次申请个人新能源指标,轮候时间如何计算?

  申请人主动取消申请、审核未通过后再次申请、切换指标类型后重新申请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新能源指标原轮候时间将不再保留(即不再保留原轮候次序),新能源指标轮候时间按重新申请的时间计算。

  重要提示: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第三十三条规定,对于经公安、交通、司法机关等调查确认有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者承租、出借或者借用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行为的,由指标管理机构公布指标作废;已使用指标完成车辆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撤销机动车登记,由指标管理机构公布指标作废。同时,三年内不予受理相关申请人提出的指标申请。

  请您通过合法合规途径参与小客车指标配置,避免财产、权益损失,承担不必要的风险!

  (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 孙宏阳) 【编辑:刘湃】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