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展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排除合理怀疑。通过对在案鉴定意见进行实质性审查,发现徐某某左侧第6、7、8肋骨骨折断端位于肋弓处同一纵向线,而第9肋骨骨折断端位于脊柱旁,与上述肋骨骨折端为相邻肋骨,但距离较远。为排除合理怀疑,检察机关委托鉴定机构对被害人成伤机制、致伤方式进行鉴定。经鉴定,认为被害人左侧第6、7、8肋骨骨折,手拳击打一次可同时形成;左侧第6、7、8、9肋骨同时骨折,手拳击打一次难以形成,但不排除击打左侧第6、7、8肋骨骨折处,因肌肉牵拉造成左侧第9肋脊柱旁处骨折。依据该鉴定意见可还原伤情形成过程,为案件定性、责任划分提供客观依据。
2019年6月10日,某饮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饮食公司)与某中学签订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项目合同,约定某饮食公司确保食堂运营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服务期至2024年6月9日。合同还约定,如果出现食物中毒、引发罢餐事件、转包分包、评估不合格或师生满意度连续两次低于60%等情形,某中学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履行期间,某饮食公司多次、反复出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与管理问题。其中,2020年10月,食堂午餐中混入纸巾,法定代表人出具检讨书;2021年3月,被发现违规使用冻肉类制品;2021年5月,师生满意度调查结果仅为57.4%,且饭菜中频现虫子、塑料等异物。某中学就厨房环境卫生、部分员工健康证缺漏、食品安全等问题多次发出整改通知,但某饮食公司整改不力,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2021年8月,因某饮食公司未为员工缴纳社保等问题,员工集体辞职,引发管理真空。某中学家委会据此通过决议发起罢餐,并明确指出某饮食公司管理混乱、食品质量低劣。2021年8月29日,某中学基于某饮食公司前述违约行为,依据合同约定发出《合同中止通知书》和《合同解除补充通知书》,解除合同并要求清场。某饮食公司认为学校师生满意度仅一次低于60%,不符合“连续两次低于60%”的解约条件,且家委会决议无法律效力,遂起诉请求确认某中学解除合同无效,继续履行合同。
本批案例主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案件类型全面。从涉及罪名看,本批案例并不局限于故意伤害罪,还包括故意杀人、交通肇事等常见伤害类案件类型。从审查内容看,本批案例既包括对鉴定意见的实质审查,也包括对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其他技术性证据的实质审查,既反映了对技术性证据本身的审查,也体现了对其所依赖的基础性材料审查,从而确保技术性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和科学性。从诉讼阶段看,既包括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也涉及二审抗诉、申诉等案件。二是聚焦专业难点。伤害类案件中,技术性证据往往成为影响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罪轻与罪重的关键证据。本批案例通过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有效发现和排除技术性证据与其他证据之间、技术性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以及技术性证据之间的矛盾,确保案件质量。有的案例完善了刑事证据体系,准确认定主观故意和损害后果,夯实了精准指控犯罪的证据基础,推动依法追责;有的案例明确了成伤机制,有力证明了因果关系,清晰区分了各犯罪嫌疑人之间的责任,实现准确定责;有的案例准确甄别和发现原鉴定意见存在的错误,推动依法补充侦查或重新鉴定,避免冤错案件。三是突出协同履职。本批案例突出体现了检察官和检察技术人员协同配合的重要作用。实践中,检察官凭借自身专业知识、逻辑经验对技术性证据审查后仍难以作出实质性判断时,要注重发挥检察技术人员的专业优势,破解专业难题。通过对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有效推动查清事实、依法追责、精准量刑,切实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依法审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案件,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自《批复》实施以来,各地法院严格适用有关法律规定,审结一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案件,依法认定“背靠背”条款无效,统一案件裁判尺度,以缓解中小企业面临的账款回收周期长、成本高、压力大等难题,树立了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价值导向。
历经三个月的奋战,2023年8月,“我在沟沟有块田”线上认养小程序正式上线。上线首日,它便吸引了来自云南、四川、广西、北京等全国各地的客户,认养稻田面积超过6000平方米。
(三)纠正一审量刑明显不当,依法提出抗诉。针对一审判决中未准确认定刘某甲的作案动机及犯罪手段,未全面评价造成的伤害后果,罪责刑不相适应的问题,检察机关依法提出抗诉,强化审判监督。通过补侦证实药物致被害人身体、精神等损害后果切实存在且不断加剧,并就刘某甲实施的恐吓、胁迫、殴打、控制行为,充分论证其主观恶性大、犯罪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检察机关抗诉理由被二审判决全面采纳。
(一)同一专门性问题有两份以上鉴定意见且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的,可以进行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着重审查损伤的性质、外力作用的方式、伤情新旧程度、损伤发生的生物力学或者病理生理学机制,结合骨折部位与受力部位区分直接外力或是间接外力。经审查,有证据证明鉴定意见确有错误的,依法重新鉴定。
2023年7月28日,经集安市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刘某甲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检察机关审查后委托重新鉴定,同年10月11日,经通化市某司法鉴定中心重新鉴定,刘某甲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