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对车速限值、塑料材料使用比例等多项要求作出调整:要求车速超过25km/h时,电动机即停止提供动力输出;同时增加了“电动自行车使用的塑料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的要求;还鼓励电动自行车安装后视镜和转向灯,提出增加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
大量医学观察发现,给软骨(如耳轮、耳舟或对耳轮)打耳洞后,比耳垂打洞更容易导致瘢痕疙瘩。比如,一项研究发现,43 名打耳洞后出现瘢痕疙瘩的患者中,有 32.6%的瘢痕疙瘩位于耳垂,而高达 58.1%的人位于软骨部分。
2024年初,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图书馆改建工程即将施工,该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虽通过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市图审中心)的审查并取得合格证书,但在无障碍设施设计方面仍存在无障碍卫生间设置不合理、部分区域未设置无障碍通道等12处问题;泰州市海陵区全民健身中心等5个公共场所建设项目也存在无障碍设施建设不到位的问题,上述情形不符合《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以下简称《通用规范》)有关规定,工程建成后亦不能满足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需求,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冷空气影响过后,北方的凉意会明显加重,最高气温将普遍降至25℃以下,西北、华北西部、黄淮等地不足20℃;最低气温则会降至20℃以下,西北、华北北部、东北仅有10℃左右,局地甚至不足5℃,华北平原有望入秋。
因此在不断强化税收征管的同时,应该同步适度推进税制改革,适度降低名义税率,让企业实际税负维持在一个合理水平,同时国家财政收入也并不会由此减少,进而实现良性循环。
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为被诉协议是否属于行政协议、应否履行以及某市人民政府不履行该协议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某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及其与某客运集团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可以认定某市人民政府为实现公共管理目的,与某客运集团公司达成的进行两城城际公交化改造相关协议系行政协议。某市人民政府的协议义务可具体化为与毗邻城市协商开通两市之间的公交客运线路。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某市人民政府以取得城市公共汽(电)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作为开通城际公交线路的条件。根据交通运输部《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七十条规定,毗邻城市开通公交线路由相关城市人民政府协商确定,此外并无其他法定限制条件,某市人民政府的行为属于在履行行政协议过程中不当增设限制条件。故在某客运集团公司履行协议相关义务并已实际投入的情况下,某市人民政府应当履行协议约定义务,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二审法院判决驳回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请求,某房地产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认为,依法征收集体土地并支付补偿费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法定义务。某房地产公司系在集体土地经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通过公开“招拍挂”方式取得案涉国有土地使用权。因征收补偿争议未能妥善解决,某市人民政府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同意某房地产公司与被征地群众签订增加补偿费用的调解协议。某房地产公司依约履行调解协议后,某市人民政府未能履行其承诺的另行协议出让40亩土地及对某房地产公司案涉损失给予容积率、配套费等优惠或补偿的行政允诺。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机关应当守信践诺,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撤销一、二审判决,根据案涉损失形成的背景、原因、双方责任大小并结合案涉房地产项目的利润等因素,判令某市人民政府、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某房地产公司支付841万余元,逾期支付的自逾期支付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相应贷款利率计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