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展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排除合理怀疑。通过对在案鉴定意见进行实质性审查,发现徐某某左侧第6、7、8肋骨骨折断端位于肋弓处同一纵向线,而第9肋骨骨折断端位于脊柱旁,与上述肋骨骨折端为相邻肋骨,但距离较远。为排除合理怀疑,检察机关委托鉴定机构对被害人成伤机制、致伤方式进行鉴定。经鉴定,认为被害人左侧第6、7、8肋骨骨折,手拳击打一次可同时形成;左侧第6、7、8、9肋骨同时骨折,手拳击打一次难以形成,但不排除击打左侧第6、7、8肋骨骨折处,因肌肉牵拉造成左侧第9肋脊柱旁处骨折。依据该鉴定意见可还原伤情形成过程,为案件定性、责任划分提供客观依据。
(三)跟进监督案件处理,有效引导矛盾化解。综合补充鉴定及全案证据,检察机关认为,张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但医疗过错这一因素的介入是造成史某某死亡结果的主要原因,张某某的交通肇事行为本身在一般情况尚不足以引起死亡结果的发生,与史某某的死亡结果之间不具有排他性因果关系,张某某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公安机关依法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协同公安机关,共同向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近亲属进行释法说理,检察技术人员从鉴定意见专门审查角度予以说理,消除了当事人疑虑,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该案的处理结果。
楚某随即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经认定,该药为假药。在此期间,楚某与曾某多次沟通对接,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楚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曾某退还购药款5200元,并十倍赔偿52000元。
成伤机制鉴定 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 刑事和解 相对不起诉
“来玩的有很多小朋友,能让他们沾沾‘泥土气’,亲身感受大自然的乐趣,给童年留下难忘的记忆,就是我们最想看到的。”她笑着说道。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在产品中以假充真,销售金额达12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应依法惩处。据此,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如今,未来的乐章已然谱写。“我们将扩大种植规模,发展深加工产业,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北山村党支部副书记闫小春信心满满地说,“让茭白产业成为群众致富的强大引擎。”
在网络平台上搜索后不难发现,网友“Seven”家中的“小孩姐”并非个例。目前,有不少儿童和青少年或因本身参与体育项目训练,或受家长影响对健身房产生兴趣,纷纷开始尝试哑铃、椭圆机、划船机等健身器械,参与力量与无氧锻炼。与此同时,电商平台上多家健身器材店铺也有不少都推出了“儿童版”产品。例如,某款重量为0.5kg的哑铃在商品详情页中标明“儿童老人推荐”,折后售价16.9元。当记者以“8岁孩子,身高1米2、体重30公斤,该如何选择哑铃”为由咨询客服时,对方同样推荐了该款0.5kg哑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