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报修
有问题 必受理
服务流程
拨打电话
线上联系客服
信息加密
安排师傅
最快30分钟
快速响应
上门服务
安心保障

雅士林集成灶24小时服务热线人工

发布时间:
雅士林集成灶全国统一人工7x24小时







雅士林集成灶24小时服务热线人工:(1)400-1865-909(点击咨询)(2)400-1865-909(点击咨询)









雅士林集成灶400全国客服24H服务电话(1)400-1865-909(点击咨询)(2)400-1865-909(点击咨询)





雅士林集成灶全国服务热线电话/24小时售后维修服务中心

雅士林集成灶专业售后









数据分析驱动,优化服务体验:我们利用数据分析技术,对服务过程中的各项数据进行深入挖掘和分析,以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体验。




雅士林集成灶24小时人工电话查询









雅士林集成灶全市维修热线

 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咸宁市嘉鱼县、宣城市郎溪县、广西桂林市灵川县、梅州市梅县区、朝阳市龙城区





伊春市乌翠区、宣城市广德市、西安市临潼区、黄山市祁门县、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漯河市舞阳县









清远市清新区、广西百色市西林县、广西南宁市邕宁区、娄底市新化县、达州市宣汉县、郑州市上街区、济宁市梁山县、贵阳市修文县









丽水市云和县、内江市隆昌市、万宁市山根镇、绍兴市柯桥区、宁德市霞浦县









屯昌县屯城镇、焦作市沁阳市、大理云龙县、三明市沙县区、鹰潭市月湖区、鞍山市铁西区









徐州市鼓楼区、东莞市沙田镇、池州市贵池区、抚顺市顺城区、吉林市永吉县、海南兴海县、双鸭山市宝山区









东莞市麻涌镇、汕头市濠江区、内蒙古兴安盟阿尔山市、珠海市金湾区、鸡西市鸡东县









丹东市凤城市、武威市古浪县、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佳木斯市桦川县、文昌市文城镇、永州市新田县、广西玉林市容县、中山市横栏镇、定西市渭源县、成都市蒲江县









宁夏固原市原州区、郑州市登封市、鞍山市铁东区、阳江市阳东区、锦州市北镇市、屯昌县屯城镇、蚌埠市龙子湖区、绥化市安达市、济宁市曲阜市









南昌市安义县、铁岭市银州区、黔东南三穗县、广西崇左市凭祥市、遂宁市大英县、丽水市莲都区









张掖市临泽县、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东莞市塘厦镇、济宁市嘉祥县、广西梧州市万秀区、中山市板芙镇、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梁河县、常德市津市市、丽江市华坪县、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









昆明市晋宁区、达州市达川区、乐东黎族自治县大安镇、晋城市高平市、河源市连平县、龙岩市武平县、武汉市新洲区









新余市渝水区、郑州市上街区、铜仁市德江县、锦州市凌海市、临夏广河县、四平市公主岭市、黔东南麻江县、东方市八所镇、遵义市仁怀市、鹤岗市向阳区









汕头市龙湖区、临高县博厚镇、东莞市企石镇、铜陵市义安区、漯河市临颍县、东营市利津县、绍兴市嵊州市









盐城市东台市、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三明市沙县区、牡丹江市绥芬河市、晋中市榆社县、牡丹江市宁安市









赣州市信丰县、通化市辉南县、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雅安市雨城区、长春市朝阳区、重庆市大渡口区、泰州市泰兴市、丹东市元宝区、陵水黎族自治县文罗镇、阜阳市太和县









烟台市福山区、黑河市爱辉区、宁德市蕉城区、泰安市泰山区、嘉兴市海盐县、重庆市奉节县、辽阳市宏伟区、阳江市阳西县、亳州市利辛县、大同市云州区

  中新网6月30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6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发布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到,境外投资者以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在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用于境内直接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投资额的10%抵免境外投资者当年的应纳税额,当年不足抵免的准予向以后结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外国政府订立的税收协定中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适用税率低于10%的,按照协定税率执行。

  原文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2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境外投资者以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在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用于境内直接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投资额的10%抵免境外投资者当年的应纳税额,当年不足抵免的准予向以后结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外国政府订立的税收协定中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适用税率低于10%的,按照协定税率执行。

  二、本公告所称境外投资者以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用于境内直接投资符合条件,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境外投资者分得的利润属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向投资者实际分配的留存收益而形成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二)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进行的境内直接投资,包括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进行的增资、新建、股权收购等权益性投资,但不包括新增、转增、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符合条件的战略投资除外)。具体是指:

  1.新增或转增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实收资本或者资本公积;

  2.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居民企业;

  3.从非关联方收购中国境内居民企业股权。

  境外投资者采取上述投资方式所投资的居民企业统称为被投资企业。

  (三)在境外投资者境内再投资期限内,被投资企业从事的产业属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所列的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四)境外投资者境内再投资需连续持有至少5年(60个月)以上。

  (五)境外投资者用于境内直接投资的利润以现金形式支付的,相关款项从利润分配企业的账户直接转入被投资企业或股权转让方账户,在直接投资前不得在境内外其他账户周转;境外投资者用于境内直接投资的利润以实物、有价证券等非现金形式支付的,相关资产所有权直接从利润分配企业转入被投资企业或股权转让方,在直接投资前不得由其他企业、个人代为持有或临时持有。

  三、本公告所称境外投资者可抵免的应纳税额,是指境外投资者从利润分配企业自利润分配再投资之日以后取得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股息红利、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四、符合本公告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应按照税收管理要求向利润分配企业提供其符合政策条件的资料。利润分配企业根据境外投资者提供的资料可暂不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扣缴该再投资利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并在向境外投资者支付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股息红利、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减境外投资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五、境外投资者在投资满5年(60个月)后收回享受税收抵免政策的全部或部分直接投资的,其收回投资对应的境内居民企业分配利润,应在收回投资后7日内向利润分配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补缴递延的税款,再投资税收抵免结转余额可抵减其应纳税款。

  境外投资者在投资不满5年(60个月)时收回享受税收抵免政策的全部或部分直接投资的,其收回投资对应的境内居民企业分配利润视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税收优惠条件,境外投资者除按前款规定补缴递延的税款外,还应按比例减少境外投资者可享受的税收抵免额度。如境外投资者已使用税收抵免额度超过调整后抵免额度的,境外投资者应在收回投资后7日内补缴超出部分税款。

  境外投资者收回的直接投资中包含已享受和未享受税收抵免政策的直接投资的,视为先行处置已享受税收抵免政策的投资。

  六、符合本公告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应通过被投资企业经由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外商投资综合管理应用)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报送境外投资者名称、国别,被投资企业与利润分配企业名称及所在地,再投资时间、行业领域和金额等信息及相关凭证。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比对核实,并提交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确认符合条件后,向被投资企业出具包含上述信息的带有全国唯一编码的《利润再投资情况表》等材料。被投资企业将相关材料提交境外投资者。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汇总上述信息后,于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同级财政、税务部门,并向商务部报告。

  享受税收抵免政策的境外投资者收回投资,应通过被投资企业经由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外商投资综合管理应用)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报送境外投资者名称、国别,被投资企业与利润分配企业名称及所在地,收回投资的时间、行业领域和金额等信息。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比对核实,并提交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确认。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汇总上述信息后,于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同级财政、税务部门,并向商务部报告。

  七、境外投资者享受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抵免政策后,被投资企业发生重组符合特殊性重组条件,并已按照特殊性重组进行税务处理的,可继续享受税收抵免政策。

  八、各级商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加强对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再投资的跟踪管理,对于境外投资者已享受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抵免政策但在后续管理中发现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及时向税务部门反馈相关情况,并配合税务部门追缴税款,税款延迟缴纳期限自享受税收抵免政策之日起计算。

  九、本公告所称“境外投资者”,是指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非居民企业;本公告所称“中国境内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居民企业。

  十、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8年12月31日。境外投资者享受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抵免政策在2028年12月31日后仍有抵免余额的,可继续享受至抵免余额为零为止。境外投资者在2025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发生的符合本公告条件的投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追补享受税收抵免政策,相应税收抵免额度可用于抵减本公告发布之日后产生的符合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应纳税额;2025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投资不得追溯享受。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2025年6月27日 【编辑:张燕玲】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