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季的喜悦,不只是孩子手里的录取通知书,更是每一段努力背后,老师、家长与平台的携手同行。从瑾轩的物理小零食到刘校长、国柱老师,从公益直播间到趣味物理课堂,一个个真实的故事正在快手上发生。平台上的教育者们,用各自的方式传递着知识的温度。
2024年6月28日10时许,张某某驾驶重型货车行驶至河北省蔚县某路口转弯时,车辆右前部与同向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史某某相撞,致史某某倒地后又遭货车后轮碾压左下肢。史某某被送医后于2024年7月14日经抢救无效死亡。2024年8月29日,经北京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史某某符合因交通事故致左下肢损伤后继发感染性休克、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在排除医疗过错情况下,其外伤与死亡原因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经蔚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认定,张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四)引导侦查实验,排除合理怀疑。在检察机关建议下,公安机关使用同款汽车进行视觉、灯光、雷达影像测试等多项实验。通过对案发现场模拟驾驶车辆检测,测得蒋某某事发前距离涉案车头约0.4米,属于车辆前部雷达报警和显示屏影像范围之内,证实孔某某驾车时可以看到蒋某某在其车前。通过碾压实验,证实孔某某撞击后可明显感受到车辆碾压的颠簸感。由此证明,孔某某称没有看到蒋某某在车前、没有听到蒋某某发出的三声尖叫、没有感受到车辆碾压过蒋某某身体颠簸感的辩解不符合客观实际。
2023年10月24日,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集安市检察院”)以周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12月28日,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五年。
答:为强化伤害类案件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示范作用,我们向各省级检察院广泛征集了120余个案例,经过全面研究筛选出初选案例。再经调卷审查、征求本院相关部门意见、开展多轮反复研究,最终确定本批8个典型案例予以发布。这些案例中,检察官联动检察技术人员通过对技术性证据的实质化审查,在推动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精准追诉犯罪、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指导示范意义。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是校园集体配餐项目的中标方,并对配餐活动进行全程指导,包括烹饪、配送、运输、安全等;某投资公司负责运营管理;某后勤服务公司提供场所制作,并着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服,佩戴该公司工作证配送餐食。上述三公司虽未就校园集体配餐项目签订三方协议,但相互之间对其他主体参与配餐项目的事实实际知晓并有明确各自分工,具有共同经营校园配餐项目的可能性,三方对校园集体配餐项目是转承包经营还是以承包形式掩盖共同经营,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查证予以明确。此外,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所载明经营地址为甲地,但是该公司在乙地从事校园集体配餐项目,未有证据显示其在乙地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因此,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涉案处罚决定书以及某区政府作出的涉案复议决定事实不清,可能存在遗漏处罚主体的情形。据此,判决撤销涉案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决定,责令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新作出处理。法院还向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敦促完善校园集体配餐项目监管,切实加强联动执法,齐抓共促食品经营者依法经营。
持续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需要不断扩大开放、深化创新。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实施,优化服贸会扩大开放、深化合作、引领创新的平台功能,努力打造更具全球影响力的服务贸易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