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台内务问题难解。近期“在野”党主导的台立法机构改革行动,造成“朝野”关系紧张、立法机构议事冲突频传;台行政机构提复议案让行政和立法冲突浮上台面,政党纷纷走上街头诉诸群众,政局动荡、人心不安。
“要完善科技创新体系,积极对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资源,优化完善创新资源布局,努力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着力打造西部地区创新高地。”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天然樟脑与合成樟脑在用途、质量检测、销售渠道等方面基本相同,对于下游成品药生产企业而言两者可以无差别替代,需求替代性强,涉案三家公司系在国内原料药樟脑市场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优某公司停止生产原料药樟脑后,委托黄某公司为其生产工业级合成樟脑,并约定优某公司协助黄某公司开拓原料药樟脑市场,扩大市场占有率,双方还将工业级合成樟脑的委托加工条件与原料药樟脑的市场价格挂钩,可以认定黄某公司与优某公司达成并实施了分割销售市场、固定商品价格的横向垄断协议。此外,涉案三家公司还通过会面、微信、电话等行为,将彼此协商的价格作为向成品药生产企业的报价基础,使下游企业接受经过协商干预的价格,可以认定涉案三家公司达成并实施了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横向垄断协议。黄某公司、优某公司实施分割销售市场、固定商品价格的行为与涉案三家公司实施价格协同行为存在重叠,消除价格竞争的反竞争效果叠加,严重损害下游成品药生产企业及终端消费者的利益。黄某公司从垄断行为中受益明显,且在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过程中,黄某公司曾多次出现拖延调查程序和不真实陈述的情况,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5%的罚款,在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幅度范围内,罚款比例与黄某公司实施的垄断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以及配合调查情况等裁量因素相适应,符合过罚相当原则。被诉行政处罚决定、被诉行政复议决定对黄某公司达成并实施垄断行为的认定并无不当,确定的罚款比例合法适当。故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7-2018年,大庆油田外扩区勘探迎来关键突破。地质团队通过三维地震数据精细解读,结合实钻资料反复验证,成功提交20.73平方公里的探明面积、531.38万吨的地质储量,清晰划定了外扩区的含油边界。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鑫某化工公司与三某新材料公司除存在供应商与销售商之间的上下游关系,在湖北省某地区甲醛销售市场还存在竞争关系。购销合同第八条实际上划分出两个市场:一个是三某新材料公司的下游终端企业市场,该市场中,鑫某化工公司不得进行甲醛交易;另一个则是非三某新材料公司客户的下游企业市场,该市场中,鑫某化工公司不受限制。即三某新材料公司和鑫某化工公司达成了一项分割该地区甲醛销售市场的横向垄断协议,既限制了鑫某化工公司合法经营权,也剥夺了三某新材料公司下游客户的交易自由。三某新材料公司在本案中主张鑫某化工公司构成违约并应承担责任的依据是购销合同第八条,该条应被认定为无效条款,因此三某新材料公司的主张缺乏合同依据。一审判决关于鑫某化工公司未构成违约的理由虽有不当,但结论正确。故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学科专业设置是“前半程”的基础性工作,如何建设好新专业、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这一“后半程”的工作更为艰巨。人工智能、新能源材料、量子信息科学等新兴学科,具有交叉融合性强、技术迭代快、实践要求高等特征,传统的“单一学科教学”模式已难以满足人才培养需求,必须从课程体系、实践教学、师资建设、协同机制等方面全面创新,构建适配产业需求、符合人才成长规律的培养体系。具体来说,对内,有必要更新教学内容、革新教学方法、重构课程体系、建强师资队伍、打破学科壁垒,推进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对外,则要加强协同育人、深化产教融合,实现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
【基本案情】2021年11月,湖北三某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三某新材料公司,需方)与湖北鑫某化工有限公司(简称鑫某化工公司,供方)签订购销合同,约定鑫某化工公司向三某新材料公司供应甲醛。其中第八条“竞业条款”为:“供方应对需方客户企业进行保密处理,不得出现串货现象,当供方或其代理在不知情下进入需方下游企业,限令供方在7个工作日内停止供货……”。购销合同签订后,鑫某化工公司与某节能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与框架协议,约定鑫某化工公司向某节能公司供应甲醛。三某新材料公司认为,鑫某化工公司利用向三某新材料公司的客户送货的便利条件,与三某新材料公司的客户直接交易,违反“竞业条款”,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鑫某化工公司向三某新材料公司支付管理费50万元。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购销合同第八条属于保护客户信息的条款,并非分割市场、限制竞争的垄断条款,也无显失公平,应认定合法有效;在案事实不足以认定鑫某化工公司利用了三某新材料公司客户信息,鑫某化工公司不构成违约。据此驳回三某新材料公司的诉请。三某新材料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9月10日上午11时许,中国东方航空MU865航班从南昌昌北国际机场飞抵澳门国际机场,标志着南昌往返澳门航线首航圆满成功,这也是国产支线飞机C909首次执飞澳门商业航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