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的创新实力取得了长足进步,研发经费连续三年超过万亿元,投入强度从2.6%提升到2.8%,参与了全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攻关,打造了97个原创技术策源地,组建了23个创新联合体。
相关负责人介绍,“十四五”以来,中央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累计投资达到8.6万亿元,比“十三五”时期有了大幅提升,在集成电路、生物技术、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发展速度明显加快。
“优”,主要体现在创新生态持续优化。在工作上,国资央企倡导“紧密协同、上下贯通”,努力营造有利于企业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一方面,不断强化“激励赋能”,在出资人支持政策上,坚持“顶格、管用、解渴”,对重大科技成果实施考核加分,对实现重大技术突破的给予“一票晋级”,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70%以上的资金,都用于向承担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等任务的企业注资,同时,累计推动近1000户科技型企业实施了股权、分红等激励,决不让作出成绩的科技人员只当“幕后英雄”。另一方面,积极探索“松绑减负”,赋予项目负责人更大自主权,健全尽职合规免责机制,让科研人员真正放开手脚、心无旁骛搞创新。通过这些举措,中央企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得到有效激发,企业的创新创造活力更加充沛。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高度重视法治和诚信建设,发挥好法治对社会治理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加强诚实守信的价值引导,提高政府诚信、企业诚信、社会诚信水平”。行政机关应当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和诚信行政,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关于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要求。在达成行政协议后应当践约守诺,不得以增设行政许可条件的方式阻却行政协议履行,更不能限制民营企业公平合理参与市场竞争。人民法院审理行政协议案件,应当从维护交易安全、保护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充分运用“穿透式审判”思维,在保障行政管理目标实现和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人民法院判决行政机关履行协议义务的同时,明确如不能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仅促成了行政机关履行协议约定义务,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而且优化了营商环境,取得以高质量司法助力诚信政府建设的良好效果。
2024年初,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下简称市检一分院)收到“益心为公”残疾人志愿者提供的线索,初查后于同年4月30日立案。市检一分院重点选取长江、黄浦江、苏州河沿岸的21个港口码头进行摸排,联合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市残联),邀请残疾人志愿者和专家共同开展调查。经查,相关港口码头70余处点位无障碍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如未设置无障碍候船区、无障碍停车位、登船垫板等无障碍设施;检票通道宽度小于900mm;服务台等低位服务设施上表面距地面高度大于850mm且没有容膝容脚空间造成交流障碍;无障碍厕所面积小于4.00㎡,坐便器安全抓杆规格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使用安全隐患;无障碍电梯未设置提示音影响视力残疾人出行体验等。上述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相关规定和《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国家标准,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同步设计”作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五同步”要求的重要内容,是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的关键环节之一。检察机关发挥预防性公益诉讼作用,不仅关注施工验收环节,同时注重对规划设计环节的监督,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行无障碍设施设计审查职责,避免建设工程“带病出生”和“推倒重来”。针对无障碍设计环节公益损害风险长效管控问题,推动完善工作机制,压实监管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建设工程相关参与主体的责任,有效落实无障碍设施建设“五同步”要求,取得良好办案效果。
收到行政机关回复后,深圳市检察院组织市残联与市老协代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随机走访深圳市内医疗机构,对整改成效进行现场评估验收,最终确认上述整改措施均已得到有效落实。